國企分紅的終極目的必須是讓人民受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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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2月21日 02:55 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 |||||||||
上海證券報 瓏銘 “為企業承擔成本,卻從未獲得過半分紅利”,這是政府自1994年至今一直存在的狀況。盡管政府有理由收回成本,但收來的紅利該如何用?繳給誰?又由誰來管?近日,世界銀行的一份報告,再次將“分紅”問題推到前臺。
央企向國家分紅,現在已經成為共識,但是,紅利支出的問題,即讓誰受益的問題,依然模糊。而這個問題,恰是最馬虎不得的問題。 李榮融主任在答記者問時曾說:“國有企業搞了半天,它是國家的,它是人民的。所以,它所獲得的盈利都是為人民謀利益的。”這種說法符合公眾的期許。因為,國企的所有者是全國人民,出資人同樣也是全體人民,國資委是受全國人民的委托行使管理權。推理下去,國企分紅理當納入公共財政收入,轉化為社會福利,讓全國人民受益。 但是,另一方面,國資委又一再強調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獨立性,以有別于財政部的公共預算,這又讓公眾感到困惑。 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與公共預算是有相當區別的:公共預算是為了滿足社會公共需要和整個國民經濟發展健康有序地進行,其支出主要用于社會公共支出,著眼點在于追求社會效益的最大化。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則是追求經濟效益最大化,其支出一般是以投資的形式出現。 不難看出,盡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中,也有“向社保基金轉移性支出”和“向公共財政的轉移性支出”的項目,但是,公共預算顯然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更能讓公眾直接受益。 問題的微妙之處就在這里。李榮融主任曾說:“當然分紅有了以后,這個錢怎么使用,也要有一套很好的辦法,所以,我們也在做這方面的工作。”而在公眾的心目中,“這個錢怎么使用”顯然就是“分紅”的最核心問題,如果這個問題說不清楚,國企“分紅”問題也就無從談起。 說得再直接一點,不管國資委與財政部在央企上繳紅利問題上如何協調,都必須讓全國人民從中受益,而不能讓全國人民對國企的擁有權,僅僅停留在形式上和口頭上,不能在市場中得以體現。 世界銀行的研究報告,也持這種觀點。他們認為:中國國有企業的利潤和改制收入屬于公共收入,應當向國家分紅。國有企業的紅利和改制收入應上繳財政部,有關紅利支出的決定應該納入統一預算,由全國人大批準。從理論和國際最佳做法來看,不論什么機構擔任國有股東的代表,一般都要求將國有企業的紅利轉給財政部門,用于公共支出。丹麥、芬蘭、法國、德國、新西蘭、挪威、韓國以及瑞典等國都是如此。 事實上,國有企業的紅利上繳財政部,納入統一預算,不僅是國際通行的做法,也是我國法律所規定了的。《預算法》規定,政府預算的編制主體就是財政部門,而且,國企的運作與政府的預算本身就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中石化獲得財政百億元的“大紅包”即是一例。 應該引起注意的是,目前,用于社會公共支出的不足,已經給公眾心理上帶來巨大壓力。零點調查公司與指標數據網近日合作完成的《2005年中國居民生活質量指數研究報告》顯示,教育和醫療支出,已成為導致貧富差距的最大因素。而根據世行的報告,“如果國有企業50%的利潤納入財政預算,就能使對教育和醫療衛生的支出增加85%。”世行建議中國國企上繳國家的紅利像其他國家那樣投入公共服務領域,尤其是教育和醫療衛生。 從長遠來看,如果通過“分紅”讓人民受益,最終,也有利于促進整個國民經濟的健康發展(其中也包括國企效益的提高),因為,這將提高人們的安全感,將高居不下的銀行存款釋放出來,促進消費,拉動內需。 因此,央企上繳紅利,必須確定一個基本原則或終極目的:讓人民受益。 “為企業承擔成本,卻從未獲得過半分紅利”,這是政府自1994年至今一直存在的狀況。盡管政府有理由收回成本,但收來的紅利該如何用?繳給誰?又由誰來管?近日,世界銀行的一份報告,再次將“分紅”問題推到前臺。 央企向國家分紅,現在已經成為共識,但是,紅利支出的問題,即讓誰受益的問題,依然模糊。而這個問題,恰是最馬虎不得的問題。 李榮融主任在答記者問時曾說:“國有企業搞了半天,它是國家的,它是人民的。所以,它所獲得的盈利都是為人民謀利益的。”這種說法符合公眾的期許。因為,國企的所有者是全國人民,出資人同樣也是全體人民,國資委是受全國人民的委托行使管理權。推理下去,國企分紅理當納入公共財政收入,轉化為社會福利,讓全國人民受益。 但是,另一方面,國資委又一再強調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獨立性,以有別于財政部的公共預算,這又讓公眾感到困惑。 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與公共預算是有相當區別的:公共預算是為了滿足社會公共需要和整個國民經濟發展健康有序地進行,其支出主要用于社會公共支出,著眼點在于追求社會效益的最大化。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則是追求經濟效益最大化,其支出一般是以投資的形式出現。 不難看出,盡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中,也有“向社保基金轉移性支出”和“向公共財政的轉移性支出”的項目,但是,公共預算顯然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更能讓公眾直接受益。 問題的微妙之處就在這里。李榮融主任曾說:“當然分紅有了以后,這個錢怎么使用,也要有一套很好的辦法,所以,我們也在做這方面的工作。”而在公眾的心目中,“這個錢怎么使用”顯然就是“分紅”的最核心問題,如果這個問題說不清楚,國企“分紅”問題也就無從談起。 說得再直接一點,不管國資委與財政部在央企上繳紅利問題上如何協調,都必須讓全國人民從中受益,而不能讓全國人民對國企的擁有權,僅僅停留在形式上和口頭上,不能在市場中得以體現。 世界銀行的研究報告,也持這種觀點。他們認為:中國國有企業的利潤和改制收入屬于公共收入,應當向國家分紅。國有企業的紅利和改制收入應上繳財政部,有關紅利支出的決定應該納入統一預算,由全國人大批準。從理論和國際最佳做法來看,不論什么機構擔任國有股東的代表,一般都要求將國有企業的紅利轉給財政部門,用于公共支出。丹麥、芬蘭、法國、德國、新西蘭、挪威、韓國以及瑞典等國都是如此。 事實上,國有企業的紅利上繳財政部,納入統一預算,不僅是國際通行的做法,也是我國法律所規定了的。《預算法》規定,政府預算的編制主體就是財政部門,而且,國企的運作與政府的預算本身就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中石化獲得財政百億元的“大紅包”即是一例。 應該引起注意的是,目前,用于社會公共支出的不足,已經給公眾心理上帶來巨大壓力。零點調查公司與指標數據網近日合作完成的《2005年中國居民生活質量指數研究報告》顯示,教育和醫療支出,已成為導致貧富差距的最大因素。而根據世行的報告,“如果國有企業50%的利潤納入財政預算,就能使對教育和醫療衛生的支出增加85%。”世行建議中國國企上繳國家的紅利像其他國家那樣投入公共服務領域,尤其是教育和醫療衛生。 從長遠來看,如果通過“分紅”讓人民受益,最終,也有利于促進整個國民經濟的健康發展(其中也包括國企效益的提高),因為,這將提高人們的安全感,將高居不下的銀行存款釋放出來,促進消費,拉動內需。 因此,央企上繳紅利,必須確定一個基本原則或終極目的:讓人民受益。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