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房實名制載不動遏制投機的期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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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2月14日 11:59 南方都市報 | |||||||||
社論 近日建設部發布通知,將通過購房實名制等制度來遏制炒房現象。據建設部房地產市場處有關人士介紹,所謂實名制購房制度,是指預售購房合同、預售登記以及最后的產權證必須是同一個姓名,主要針對預售階段的內部認購、違規促銷、囤積房源、哄抬房價等炒房行為。
其實,這一政策并無多少新意。早在去年5月,在聲勢浩大的房地產“新政”時期,建設部、發改委、財政部、稅務總局等七部委就曾聯合出臺《關于做好穩定住房價格工作的意見》,其中第七條規定:實行實名制購房,推行商品房預銷售合同網上即時備案,防范私下交易行為。 而在這前后,南京、杭州、山東等地也已試行購房實名制。以杭州為例,去年中開始實行實名制購房。在預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預購人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之前,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不得為其辦理轉讓等手續,房屋所有權申請人與經登記備案的預售合同載明的預購人不一致的,房屋權屬登記機關不得為其辦理房屋權屬登記手續。 顯然,實行購房實名制的必要性是無可置疑的。以自己被公認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真實姓名進行交易,乃是現代“大社會”交易活動最基本的規則。只有這樣,交易各方的權益才能得到清楚的界定和有效的保障。因此,在陌生人構成的社會中,權利和義務是附著于姓名之上的。在消費領域,房屋買賣大約是交易金額最大的項目了,當然更有理由實施實名買賣制度。 不過,誰都看得出來,僅靠實名制度,確實不足以遏制比較瘋狂的房地產投機行為,更難以對房價產生實質性影響。購房實名制必須與其它政策配合才能發揮效力。比如,假如實行同一地區甚至全國的房屋預售合同備案網絡,則可以相對容易地發現同一個人是否購買了第二套房屋。而政府可針對第二套房屋的購買征收較高的稅,并要求商業銀行對其實行高首付和高利率政策。對于第二套房屋未來的轉讓,也可以課以重稅。這樣的政策配套,似可在一定程度上抑制需求,從而緩解價格上漲的壓力。 從另一方面看,實名制又是實施期房限制轉讓制度的一項基礎性制度。人們普遍認為,為了使房屋市場恢復理性,有必要盡可能地減少市場中的短期投機者,因為這些投機者人為膨脹需求,并抬高價格。政府可以阻止短期炒作的一個渠道,就是要求房屋產權申請人與預售合同載明的預購人完全一致。這種一致意味著,在這期間房屋沒有被私下轉讓。 不過,這可能只是人們的一廂情愿。由于利益驅動,房產商、中介商、投機者等主體會結成聯盟,尋找回避政策風險的辦法。在去年傳聞上海將出臺“期房限轉”政策時,上海的許多房屋中介就通過簽訂補充條款的方式,撮合投機者與其下家在產權證辦理之前進行二手房交易,從而將政策架空。 當然,建設部中國城鄉建設經濟研究所課題組去年5月份的一份報告曾稱,“購房實名制、期房限轉、網上信息公示”等措施將增加投資成本和投資風險,使投機者無用武之地,而真正的購房者、長期投資者將得到實惠。現在看來,這種看法確實過于樂觀了。 無論如何,購房實名制只是抑制房地產投機的綜合策略中的一項而已,對此人們本來就無須寄予過高期望。只是人們現在急于看到政府出臺有力措施,有效抑制投機,使房價回復比較正常的狀態。這種急迫心理會讓人們對任何一項政策抱較大希望,盡管那只是政策組合中的一小部分而已。 然而,問題可能恰恰就在這里。人們現在不清楚,政府的綜合應對策略究竟是什么,或者說即使有這樣的綜合策略,它們是否得到了切實的執行。自從去年上半年的房地產“新政”出臺之后,政府再也沒有出臺應對房地產價格持續高漲的、全面的、高層次的政策。而奇怪的是,在那次“新政”的組合拳之后,至少在某些地區,比如北京、廣州、深圳,房地產價格仍然呈現出急劇上漲的態勢,一年內兩位數的價格上漲速度無論如何都是非理性的。 在這種市場背景下,政府方面的政策斷裂難免讓人焦急,也讓人疑惑。媒體關于購房實名制的報道出自建設部《2006年工作要點》。在這份文件中,對于調控房地產市場,建設部的態度似乎不溫不火,其關于房屋價格的政策立場也是相當中性的:“切實穩定住房價格”。恐怕正是這種考慮,讓政府現在更傾向于零散地出臺政策,今天是合同聯網備案,明天是購房實名制,后天又是加強經濟適用房建設。這種溫吞吞的政策操作手法,在目前的市場態勢下,是否真的合理有效?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