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旭東:退休政策應與養老保障制度同步改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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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2月08日 10:01 紅網 | |||||||||
“一石激起千層浪”。清華大學教授胡鞍鋼近日建議適當延長勞動者退休年齡,男女均延長到63歲或65歲,甚至更長年齡,對個體、私營從業者的退休年齡則不作限制。 2月7日,有關媒體對此發表評論。 另有一條新聞更值得關注——據2月7日《瀟湘晨報》報道,湖南省2002年至2004年
一方面有專家建議延長退休年齡,另一方面,又有提前退休政策來保證一部分職工享受提前退休的待遇。國家退休政策制定后可謂幾十年不變,關于提前退休的政策性規定最早見于1978年頒布的《國務院關于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國家關于退休政策的出臺背景與年代尚沒有考慮到“社會養老保障體系”。1993年十四屆三中全會《關于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才提出“建立多層次的社會保障體系”,要“按照社會保障的不同類型確定其資金來源和保障方式。重點完善企業養老和失業保險制度,強化社會服務功能以減輕企業負擔”,“城鎮職工養老和醫療保險金由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實行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農民養老以家庭保障為主,與社區扶持相結合。” 幾十年不變的退休政策,已經“使養老金支付的壓力越來越大”,甚至“嚴重影響到養老金的按時足額發放”。這是一個多么危險的信號。起碼說明,退休政策與退休保障體制難以適應,要么改革退休制度,要么改革退休保障體制,要么兩者同步改革。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周小川曾指出,現行的退休保障體制已經成為中國財政的最大隱患,也成為貨幣政策的長期威脅并影響貨幣政策的短期效果。養老金問題已經成為中國公共財政最大的隱患。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新聞發言人胡曉義也指出,“為了目前已經退休的3600萬人的退休養老金的發放,中央財政每年要籌集3000億至4000億元人民幣。” 國務院于去年底出臺《國務院關于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對養老金的計發辦法實行改革,以參保繳費年限為基礎,以計發基數、計發比例和計發月數調整為重點,以建立參保繳費的激勵約束機制為出發點,以保障參保人員的養老保險權益為目標,采取“新人新制度、老人老辦法、中人逐步過渡”的方式來設計的。但是沒有退休制度的同步改革,想緩解養老金支付的壓力,想填補退休保障的缺口,恐怕是“杯水車薪”。只有退休政策與養老保障制度同步改革,胡曉義曾說過,延長職工的法定退休年齡是調整養老制度模式的一項重要工作。既然退休政策出臺之時未考慮到社會養老保障因素,目前的形勢下,必須正視這一重要因素,讓退休制度的改革與社會養老保障體系相適應,讓社會養老保障體系的進一步完善來支撐退休新政策的有效實施。 (作者:王旭東)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