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縱橫新浪首頁 > 財經縱橫 > 經濟時評 > 正文
 

稅務總局是不是想從教育亂收費中分得一杯羹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2月06日 11:39 紅網

  據2月4日《京華時報》報道,國家稅務總局等部門日前下發通知。通知規定,超過規定收費標準的收費以及學校以各種名義收取的贊助費、擇校費等超過規定范圍的收入,須繳納營業稅。

  經有關部門審核批準,按規定標準收取的學費、住宿費、課本費、作業本費、伙食費、考試報名費收入免征營業稅,但超過規定收費標準的收費以及學校以各種名義收取的贊
助費、擇校費等超過規定范圍的收入,不屬于免征營業稅的教育勞務收入,一律按規定征稅。

  讀罷這則新聞,筆者對

國家稅務總局的做法不解——稅務總局究竟是在承認教育亂收費(超過規定范圍的收入)的合法性,還是想從中分得一杯羹?

  眾所周知,學校以各種名義收取的贊助費、擇校費造成了教育資源的失衡和教育的不公,一方面,優質教育資源為富人獨享,另一方面,造成了教育的不公。教育亂收費一直是被民眾所深惡痛絕的一大社會詬病。所以,教育部三令五申各學校嚴禁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或在擇校費限定金額外收取其他任何費用。很顯然,超過規定收費標準的收費以及學校以各種名義收取的贊助費、擇校費等超過規定范圍的收入都屬于亂收費的部分,應當受到嚴厲的懲罰和制裁。可是,稅務總局對這部分資金卻采取征收營業稅的辦法。難道這就是對違規學校的懲罰嗎?難道這就能從根本上遏制教育亂收費?

  我認為,這不僅不會改變目前教育亂收費的現象,反而會加劇亂收費。原因有二,首先,稅務部門對擇校費和贊助費等超規部分要收取營業稅等于是承認了教育亂收費的合法性,對學校這部分收費采取了默許的態度——學校可以收,但要交給我們(稅務部門)一部分。有了“營業稅”在背后撐腰,學校收起擇校費贊助費來不就更加理直氣壯、肆無忌憚了嗎?其次,學校為了自己的利益,可能會變本加厲地提高擇校費和贊助費。對學校而言,由于收取高額的擇校費和贊助費不會受到有關部門的太“嚴厲”的制裁——無非是交點營業稅而已,如果我們把擇校費和贊助費提高點不就可以多賺一些了嗎。

  這樣,學校并沒有因為稅務部門要收營業稅而利益受損,相反可能會成為受益者。那到底誰是受害者呢?很顯然,最終的受害者還是學生和家長。俗話說,羊毛出在羊身上,擇校費和贊助費還是得家長來“買單”,這無疑又增加了家庭的經濟負擔。

  (作者:張成浩)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發表評論

愛問(iAsk.com) 相關網頁共約1,730,000篇。


評論】【談股論金】【收藏此頁】【股票時時看】【 】【多種方式看新聞】【打印】【關閉


新浪網財經縱橫網友意見留言板 電話:010-82628888-5174   歡迎批評指正

新浪簡介 | About Sina | 廣告服務 | 聯系我們 | 招聘信息 | 網站律師 | SINA English | 會員注冊 | 產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