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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仰與信用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2月05日 11:56 《中國電子商務》雜志

  真正的信仰在解決世俗問題方面確實并不可靠,不如在社會中建立一套現實的“報應”體系,比如國外的個人信用紀錄與連帶責任,當然還有公正高效的司法體系

  李國卿/文

  前年的孫志剛事件可能很多人還有印象。政府最終廢止已實行了幾十年的收容遣送制
度,以救助制度取而代之,就是給那些實際需要的人發放救助金,幫助其返回故里。當時,許多參與討論其事的人都深受鼓舞,感覺自己為制度的完善發揮了一份作用。然而不久前我看到網上一個討論,說是如何辨別救助對象如今成了一個新問題,一些不法分子鉆空子冒領救助金,還有的領了又領,一時間負責其事的官員也弄不清誰真誰假,只能小心“防范”,然而這很可能又導致真正的城市流浪人員反而領不到救助金,從而抵消了新制度帶來的好處。這次發起討論的的網友嘆道:中國人算完了!原以為是制度的問題,現在制度改了,還是不行。接下來這位仁兄自問自答:為什么不行呢?因為中國人沒有信仰!

  跟帖發言非常熱烈。沒有太多人關心那個新聞事件及其反饋,大家的興趣集中在有關信仰的話題上。很多人補充了新的材料,稱贊“有信仰”的國家在道德方面的種種優越表現,而“中國人”則是如何地存心欺詐、不可信任。當然,這種情況下一定少了那些熱心人士,鄭重建議只有他們所熱衷的那種宗教得到普及才能挽回世道人心。

  中國人的信仰暫且不提,中國人自我批評的熱情確實舉世聞名。孔慶東到韓國做過訪問學者,在一家省電視臺評論

韓劇熱的節目中,他以自己的經歷向觀眾保證,凡是韓劇要向我們表達的韓國社會種種美善之處,你盡管反過來想,反多遠都不會錯。可是同臺的另一位佳賓反駁說,不管它多假,我們就愛看、看著舒服!不像我們自己的電視劇,一打開就是反腐啊、權謀啊之類,添堵。對此,老孔評論說:其實每個國家都有社會陰暗面,可是像我們這么熱衷于自我丑詆的確實絕無僅有。中國人自己罵自己快200年了,實在是有點過。一方面,給外人留下很多不好的印象;反過來,又影響了我們的自我評價——如此惡性循環。看電視時,我忽然有了一個好笑的想法:兩位嘉賓都是反對過度自我批評,然而他們的反對本身又是一種自我批評。這也算是現實荒謬之一種吧。當然笑話歸笑話,發泄謾罵與理智自省不難分別。如果批評是為了改善,則完全值得辯正。信仰與信用的話題,就是這樣。

  談到信仰就不能繞開信仰自由的話題。我覺得首先應該申明:信仰是一件私人的事。信仰自由,包括自主選擇乃至不接受的權利,乃是文明發展的重要成果。曾經有人介紹在國外遇到的傳教人員說,他們勸信的方式非常親和,你接不接受都很溫和有禮。可是我們不難了解到這種狀況并非從來如此。馬龍·白蘭度一次出庭作證,由于宣稱自己是無神論者,就曾引起軒然大波,被整得非常狼狽。今天的美國已經不可能這樣了,小學生的課間禱詞都不準強迫一致,誰也不想冒歧視的罪名去干涉別人的內心世界。對此,雖然要知道自由是爭取來的;但另一方面也可以看出,即便是美國人對于信仰的看法,也與我們某些人想象中的有所不同。

  黃仁宇寫過一本書,《資本主義與二十一世紀》,書中他有一個重要論點:從歷史來看,資本市場形成的先決條件并不是一般所認為的資本的集中,而是信用的確立。如果沒有法律保護私人財產及其交換。和執行這些法律的法院,那么,集中那么多資本也沒有太廣泛的用途。雖然國人的信用缺失我無法進行辯護,但如果我們認同黃仁宇的觀點,那么我們就得同意信仰并不能保證信用。因為很顯然,教會已先于資本主義1000多年就存在了,卻仍然需要新的法律和法院。

  但這并不等于否認信仰對于人的良好行為的正面影響。三大宗教的典籍都有明文要求信徒遵守相應的行為規范,也各有很多忠誠實踐的典范。我的問題在于,是信仰使一個人誠信正直,還是一個誠信正直的好人更容易產生精神升華的需要而接受某種信仰呢?這像是一個雞生蛋、蛋生雞的問題。但可以斷言,對于信仰的功利性態度,在我們的歷史上確有淵源。

  所謂功利,是說人們對于信仰的關注,只是因為有某種現實的需要,為了解決問題甚至可以做假。一旦問題解決,就立即拋在腦后。在《理解迷信》一文中,吳思說:“明清小說里充滿了因果報應的故事。那是一個漸漸脫離血緣和地緣關系,逐步進入市民社會的時代。在那個充滿了陌生人的世界里,害了人可以一走了之,不像在親戚間或村莊里那樣結下了躲不開的三代深仇,讓人不得不瞻前顧后。在這種現實的報復難以實行的情況下,就需要創造出某種想像中的約束。…… 這類故事流傳甚廣。……努力以一種‘迷信’的方式解決正統意識形態和政治體制解決不了的問題。”然而,這種編造的“信仰”所起的作用終究難孚人意。更大的問題或許還在于,對于精神需求的過分功利與虛偽,是否也是今天信仰與信用同時缺失的一個遠因呢?

  吳思認為,中國社會始于明朝的信用危機至今也沒有有效解決。他論述到:“如今,我們的血緣社會和地緣社會都解體了,而西方所謂的‘市民社會’又沒有建立起來。滿大街的人誰也不認識誰,想隨地吐痰就吐,想干壞事就干,連丟臉都不用怕,只要能躲過警察就不必承擔責任,就可以不遭報應。隨著私德領域的縮小和公德領域的擴張,我們(重視私德)的優勢沒了,(忽視公德的)劣勢卻露餡了。中國社會陷入了歷史性的危機。”

  與其創作一些因果報應的故事來嚇唬人,不如在社會中建立一套現實的“報應”體系,比如國外的個人信用紀錄與連帶責任,當然還有公正高效的司法體系——說到這里,吳思與黃仁宇基本上達成了一致的意見。

  我之所以不贊同以信仰保證信用的提法,還基于一些個人的想法。所謂信仰的保證,想來無非兩種,一是勸善,一是懲戒。很多宗教為了傳播便利,也經常強調它們“有助風化”。我于信仰的事不甚了了,但人同此心,要是我決定選擇某種信仰,肯定不是沖著它能收拾我或者它天天嘮叨去的。信仰的需求包括同情、庇護與寬恕,信仰的公正有時要超越世俗的善惡觀念。藏族民間有一個故事,說一個窮人餓極了,決定偷牛來吃,向神請求保佑,并答應成功后將牛血上供。于是一切如其所愿。可是被偷的人也很窮,于是向同一個神獻祭請求保證偷牛賊被捉住。果然賊被帶到縣官那里。縣官剛要判罰,神忽然現身說不行,因為偷牛的事他事先知道,事后也接受了供品。縣官說那就駁回起訴,放了賊;神說還是不行,因為他答應幫助丟牛的人找回牛,并且也接受了供奉;縣官只好問:“那怎么辦?”神的裁決是:“放了那個賊,牛錢你來賠。”縣官照辦。

  這個故事雖然富于民族色彩,倒也令人喜愛。

  耶穌曾宣稱他為罪人而非好人而來。奧休也譏諷那些天天祈禱上帝降罰的人說:人不應期待一個像自己一樣壞的神。這樣看起來,真正的信仰在解決世俗問題方面確實并不可靠。相反,宗教信仰在世俗生活中起決定作用的時代——歐洲的中世紀,穿著信仰外衣的丑惡人性倒是使之成為實實在在的“黑暗世紀”。

  前面說到要區分謾罵與真正的批評,是因為僅僅滿足于情緒的渲泄會使人喪失對于建設性工作的興趣與信心。下決心在現實世界中建設一個美好的社會,就應該做好對付長期和復雜工作的準備。完善的制度可以帶給我們一個可信賴的社會,制度的完善卻是一個漸進的過程。完善的過程中遇到挫折就抱怨制度不可靠,然后胡亂開一個方案,比如信仰,是完全不可取的。

  信仰與信用可以良性互動,但又各負其職。孔子老早就說過:“人能弘道,非道弘人。”就是提醒不要打歪主意。《圣經》中有一句名言,套用一下放在這里做結尾也很合適:

  “讓我們把上帝的工作還給上帝,凱撒的工作留給凱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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