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疑進京準入門檻論 是對以人為本的最大悖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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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2月05日 00:00 中華工商時報 | |||||||||
毛飛/文 北京市人代會近日收到一份轉交的朝陽區區人大代表建議,該建議提出,應對在京居住兩年以下的外地人員征收商品房稅。 ———《新京報》
在公民遷移自由觀念漸入人心的今天,提出這樣明顯“排外”的議案,定然無法博得輿論的好評。在現行的稅收制度規范下,這樣的議案與法律沖突,得到通過的可能性幾乎為零。不過,這條議案背后凝聚的傳統思維模式還是非常值得反思。 該議案的提出者說:“北京本來就不是誰想來就來的,你說美國的哈佛大學,誰想進就進嗎?我們現在說平等,說以人為本,但來北京定居是需要門檻的,不然誰都可以來了。”以“哈佛大學”喻“北京”,恰恰透露出一切“進京準入門檻論”者的思維定式———北京只有“精英”才來得。這種“精英論”認為,只要是非北京戶口,除非是出類拔萃的人才,才可能夠獲得定居“天子腳下”的資格。在“精英論”的支配下,決策者始終以挑剔的眼神看待外來者,只有對財富精英、知識精英才網開一面。 值得警惕的是,在“門檻”政策日益遭到批判的今天,“精英論”正悄然發生著變異。在某些時候,“精英論”又以“有用論”的姿態登場,并且極容易贏得掌聲與喝彩。越來越多的人呼吁放松對外來進京人口的限制,但理由是外來人口給北京帶來了智慧、資金、廉價的勞動力,是外來人口緩解了城市人口老齡化危機,是外來人口優化了城市的產業分工……總之,降低“門檻”的原因是外來人口對北京“有用”。 “精英論”也好,“有用論”也罷,傳遞的都是同一種信息:“北京不是誰想來就來的”,除非你能給這個城市帶來足夠的好處。在這種傳統思維模式之下,人不過是服務于城市或服務于另一些人的工具;這樣的觀念是對“以人為本”的最大悖逆。 我們總是要無數次重申同一個道理:選擇到哪個城市工作生活,是公民個人的權利。這種權利不能因出生地點的不同而有所差異,從權利的視角看,誰想來北京都可以來。當然,權利上的平等并不意味著能力上的平等,北京想進就可以進,但“定居”的確需要“門檻”。只不過,這道“門檻”不應該是公共權力制造的“權利門檻”,而應當是市場機制造就的“能力門檻”。 人們之所以涌入城市,乃是因為城市里蘊藏著農村所沒有的各類稀缺資源。在人口流動過程中,充滿著外來人和本地人對稀缺資源的競爭。在自由競爭公平交易的市場機制作用下,競爭者的個人能力是決定競爭結果的最主要因素。“進入北京”是每個公民的權利,但并非每個想“定居北京”的公民都具備定居的能力。“長安大、居不易”,在就業機會、生活成本等多種約束條件下,市場的優勝劣汰機制會選擇最合適定居北京的人。 事實上,我們一直是站在不公平的起點上討論人口流動問題。戶籍制度已經造就了“權利門檻”,而社會經濟發展、區域差異也制造出了“能力門檻”。當兩個“門檻”并存且相互交織的時候,公平就距離我們越來越遠;更何況,兩種“門檻”都僅指向一個群體(外來人)。 哈佛大學人人可以報考,但并非人人都有能力考得上。北京人人都有權利定居,但并非人人都有能力定居。政府的職責所在,應當是盡可能打破“權利門檻”,實現機會均等;同時充分發揮“能力門檻”的作用,以規則平等保障結果的公平公正。在未來理想的狀態中,“能力門檻”面前,無論是北京人還是外地人一律平等,大家在平等的規則下共同競爭,誰有能力誰就留下。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