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外來人口的政治正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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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1月26日 14:57 21世紀經濟報道 | |||||||||
秋風 每年各地兩會期間,尤其是大城市的兩會,代表議論的熱點話題,都少不了“外來人口”。今年各城市要制定“十一五”規(guī)劃,其中人口調控更是大城市“十一五”規(guī)劃中的重要內容。
比如,北京市人代會開幕時提交的北京市“十一五”規(guī)劃綱要的報告中就非常明確地提出了人口發(fā)展目標:“力爭2010年全市常住人口規(guī)模控制在1600萬”。當然他們后來又撤銷了這一目標。 至于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及城市管理專家們,則年年暢談如何“控制城市人口”。考慮到城鎮(zhèn)居民生育率已經達不到人口置換所需要的水平,本地戶籍人口實際上可能正在下降,因而,控制人口的重點,始終就是控制外來人口流入。 為此,人們發(fā)揮了充分的想象力。首先是利用行政手段。比如,去年,北京市政協(xié)委員張惟英提出,應該對外來人口實行準入制。當然,行政手段未免有點赤裸裸了,城市管理部門和城市發(fā)展專家現(xiàn)在普遍喜歡談論法律手段、經濟手段。法律手段不外乎強化暫住證管理,強化社區(qū)控制,經濟手段則有兩種。第一種經濟手段是產業(yè)升級。本地產業(yè)結構升級了,比如,大力發(fā)展金融業(yè)、IT業(yè)、先進制造業(yè),一般外來人口沒有就業(yè)機會,就不得不離開城市回到家鄉(xiāng)。當然,此舉可能帶來附帶損害:本市的“低素質人口”也找不到工作,而某些政府官員已經公開表示,非常樂于看到這些人員流出本市到他該去的地方。 第二種經濟手段是提高城市的生活成本,尤其是在房子上做文章,對外來人口購買房屋征收一種懲罰性稅收。如果說去年北京市兩會最引人注目的人物是張惟英,今年則同樣是一位女性——耿素玲。這位朝陽區(qū)人大代表建議,外地人員在北京購買商品房應該繳納北京地方稅。 不加掩飾的群體歧視 這些談論之所以層出不窮,或許是因為,中國大城市所面臨的資源匱乏非常嚴重,而談論這些熱心的代表委員和專家們出于“群體的自私”,不愿意外來人口分享本市的資源和福利。 對于這種資源匱乏焦慮癥,人們可以反駁說,外來人口其實是一種資源。戰(zhàn)后發(fā)展起來的發(fā)展經濟學的根本錯誤在于,它把人口看成一種負擔,而一般經濟學家從來都把人口看成資源。《經濟學人》雜志最近討論全球范圍內的人口減少問題,很多經濟學家擔心,由于人口減少,全球經濟也可能出現(xiàn)衰退。 但是,僅靠這種經濟學的論辯,恐怕不足以說服那些決意限制外來人口的人士。因為,他們有一種根深蒂固的觀念:一個城市可以挑選自己所要治理的民眾,而城市天然地就屬于精英。 有例為證。張惟英女士說,人員流動中有很大一部分是無序、盲目的流動,對于這部分人,我們要限制,使整個北京的人口流動趨于合理。流入北京的人口中有不少素質比較低,長期沒有工作后,往往會鋌而走險,給社會治安帶來不安定因素。北京城市發(fā)展并不太需要這些人口,準入制度可在一定程度上促使其離開北京,尋找適合自己發(fā)展的地方。 耿素玲女士也說,“來北京,當然得有個素質要求,不是誰買得起房,誰就可做北京人”,“北京本來就不是誰想來就來的,你說美國的哈佛大學,誰想進就進嗎?我們現(xiàn)在說平等,說以人為本,但來北京定居是需要門檻的,不然誰都可以來了。” 這兩位女士在討論社會治理問題的時候,首先區(qū)分出“人口”與“人才”,以 “素質”作為能否在城市獲得生存權利的主要依據。而所謂的“素質”,就是對城市的經濟增長和文化發(fā)展有沒有效用。而負責甄別素質的,就是政府官員。她們所說的對付外來人口的市場手段,不過是一種變相的行政強制手段而已,而且,她們的全部談論,就是以行政權力能夠并且應當控制市場、控制社會、控制文化為前提的。 因此,在這樣的城市,人不是城市的目的和主體,權力才是城市的主宰。一個人是否可以享有在城市生活的權利,以其是否對城市有用為判斷標準。如果沒有用處,則本地人口也應當喪失在本市生活的權利。從這里,已經可以聞到某種利用權力實施群體歧視的氣息了。這些年來,在不少城市,某些人也在毫不遮掩地談論著外來人口與犯罪之間的直接因果關系。由此再進一步,就是大規(guī)模地驅逐外來人口了。 需要一種基本信念 最令人震驚的,不是這些人說了什么,而是談論這個話題時那么地肆無忌憚和自以為是。談起如何控制外來人口的口氣仿佛是在談論如何消滅廚房里的蟑螂,而在行政與經濟手段之間進行權衡取舍的時候,仿佛是在談論用哪種牌子的滅蟑藥水比較價廉物美一些。 為什么會這樣?也許是因為,經濟人的理性計算是那些人思考的唯一坐標。在研究、考慮關于人的問題的時候,道德和原則根本沒有進入他們的視野。要讓他們有所忌憚,就需要一個關于人口的政治正確,關于人們自由遷徙的權利的政治正確。 一個社會需要某些政治正確的信條。這些信條包含著社會的主流信念,它們是社會就某些公共問題達成的共識。它們體現(xiàn)為一整套“原則”,這些原則有助于人們對公共事務進行正確的判斷,也有助于約束政府官員,使其行為合乎大多數人所認為的情理。 其實,國人一直在尊重著某種政治正確。但今日建立憲法法治秩序,顯然需要另外一套關于自由和權利的信念和政治正確。 這樣的信念和政治正確似乎已在初步形成中。張惟英、耿素玲兩位女士的提議及形形色色類似的政策設想和專家建議一經出籠,即可遭到輿論幾乎異口同聲的聲討。面對輿論的猛烈抨擊,有些地方也只好硬生生地收回即將出臺的地方法規(guī)或政策。仍然以北京兩會為例,在1月20日審議通過的綱要報告中,刪除了原來“力爭2010年全市常住人口規(guī)模控制在1600萬”的表述,改為“要按照國務院關于北京城市總體規(guī)劃批復中提出的人口規(guī)模控制目標和要求,運用經濟、行政、法律等有效手段,實施綜合調控,分階段控制人口規(guī)模過快增長”。——必須承認,在很多時候,在外來人口問題上,政府官員倒更克制一些,因為政府不得不面對輿論。 輿論的這種一面倒意味著,至少在民間,已經逐漸形成一種基本信念:人們擁有自由遷徙的權利。輿論對政府意欲限制人口流動的法規(guī)政策的批評,或許可以稱為一種自發(fā)的民間違憲審查活動。民眾已經理解了憲法的精神,并要求政府嚴格遵守憲法。 有城市管理專家說,“從理論上說,每個人都有到北京來居住的權利,但這是個看起來很浪漫的想法,在實際上是行不通的,難以實現(xiàn)的”。 然而,這句話其實應倒過來說。憲政和法治本來就是一種理想,優(yōu)良的政治之根本特征就是審慎地引導現(xiàn)實接近自由的理想,城市的公共生活同樣如此。理想須對現(xiàn)實妥協(xié),但如果沒有理想,現(xiàn)實就會失去價值。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