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經濟學原理解讀新疆煤荒 | |||||||||
---|---|---|---|---|---|---|---|---|---|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1月26日 10:21 燕趙都市報 | |||||||||
新疆的供熱企業嫌國有企業煤價過高,希望用小煤礦的煤,結果因為沒有提早儲煤,使得新疆經歷了一次前所未有煤荒。自治區政府被迫允許停產整頓的123家小煤礦延期生產40天。盡管緩解了煤荒,卻付出了兩起煤礦安全事故的代價。(中國青年報1月25日) 經濟學入門教材《經濟學原理》指出,“壟斷者的利益顯然不是在于把供給和需求調節得使他出售商品所能取得的售價恰夠補償他的生產費用,而是在于把它們調節得能夠給
在這次煤荒中,用煤企業意見最大的就是,煤價過高,企業無法承受。可是,實際情況是新疆目前煤炭價格是每噸110元至120元,自治區計委在8年前制定的指導價是每噸127元,電價和采暖費也以煤炭價格為基礎核算制定,2003年采暖費由19.5元/每平方米上漲到22元/每平方米,電價也有上漲,現在煤價只能說是恢復性上漲。也就是說,在目前情況下,政府已經足以保證供熱企業的利潤空間。顯然,是供熱企業一味的追逐超額利潤的行為導致儲量占全國40%的新疆經歷了一次前所未有煤荒,也間接導致了小煤礦的安全事故。 從表面上看,供熱企業作為用煤企業,希望使用價格低廉的小煤礦煤炭,是符合市場經濟規律的。但是,供熱企業仍然是壟斷行業,政府默許公用事業巨頭們的壟斷地位,在其身上還承擔著巨大的社會責任,國有企業應該履行特殊的社會責任和義務以及公共政策目標。但事實說明,壟斷企業往往并不能自動的正確處理利潤與社會責任的關系。像新疆的供熱企業不是努力提早儲煤,而是坐吃山空,“逼迫”政府對停產整頓的123家小煤礦開禁,以便提高自己的利潤。這種手段簡直近乎卑劣! 從更深層次的社會背景來分析,目前,我們在壟斷行業的改革還很不徹底,導致既缺乏競爭,又沒有形成有效監管。結果,壟斷行業的巨頭們要么屢屢訴諸漲價,利用壟斷地位肆意追逐超額利潤,許多公用事業一改革就漲價,就足以說明問題;要么以市場化的名義,推卸自己所負有的社會責任,以近乎卑劣的手段要挾政府采取措施滿足它們的私欲———而且要挾往往能夠成功。新疆的煤荒就是一個典型。 因此,如何控制國有壟斷企業,使其行為合乎公共利益的要求,不放縱它們盲目追逐利潤,就成為當務之急。這就需要我們一方面應該加快壟斷企業的市場化改革,只有存在競爭,才能真正發揮市場的作用;另一方面政府應該更多地代表公共利益,對壟斷企業的巨頭施以控制,約束它們在必要的程度內承擔起它們的公共服務責任。 譚雄偉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