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條:地方要落實 中央更要落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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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1月21日 10:55 中國經營報 | |||||||||
作者:蔡未名 來源:中國經營報 據《中華工商時報》報道,浙江省政府日前正式公布了《關于鼓勵支持和引導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實施意見》。此次浙江頒布的《實施意見》充分體現了“非禁即入”的姿態,凡是法律法規沒有明確禁入的行業和領域,非公有資本都可以進入。記者從《實施意見》羅列的詳細壟斷領域“投資清單”中發現,包括電力、鐵路、加油站及倉儲設施、
【主持者言】中央已經頒布了“非公經濟36條”,對政策的放寬已是前所未有。 但各地民營企業的反映卻是“落實很難”。顯然,中央給政策,落實要靠地方。浙江本來就是靠民營經濟“起家”的,因此,它最先出臺落實36條的具體實施意見,也是順理成章的。但是,所謂“落實”,又不僅僅是地方政府的事,中央對自己的政策也有一個“落實”的責任。比如,雖說36條稱只要法無禁令,所有領域民間資本都可進入。但諸如石油、電信、電力、鐵路、航空等領域,基本上都是中央國企的天下。在政府壟斷的格局下,民資就是想進入也不得其門。對于這種壟斷格局,地方政府是無能為力的,只能由中央政府自己拿出具體措施來打破。還有許多審批制度也是如此,因為這些制度都是由中央部門制訂的,地方無權修改。所以,我們說,“非公經濟36條”,不僅地方政府要落實,中央政府自己更應該首先帶頭落實。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