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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條:地方要落實 中央更要落實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1月21日 10:55 中國經營報

  作者:蔡未名 來源:中國經營報

  據《中華工商時報》報道,浙江省政府日前正式公布了《關于鼓勵支持和引導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實施意見》。此次浙江頒布的《實施意見》充分體現了“非禁即入”的姿態,凡是法律法規沒有明確禁入的行業和領域,非公有資本都可以進入。記者從《實施意見》羅列的詳細壟斷領域“投資清單”中發現,包括電力、鐵路、加油站及倉儲設施、
礦產資源的探礦權、采礦權、城鎮供水、供氣、供熱、公共交通,都允許符合條件的非公有制企業平等參與競爭。這樣一來,去年一直頗受爭議的“炒電團”、“炒油團”、“炒煤團”都得到了現在政策的聲援。據記者了解,很多浙江企業主對浙江率先頒布傾向于非公經濟的超前政策表示歡迎,對自己能處在這樣一個適合民營經濟發展的良好環境感到欣慰。但很多企業主也同樣希望政府在頒布有利于民營企業發展的政策同時,也不忘進一步跟進、制定、細化規章制度,以此保證政策的真正落實。

  【主持者言】中央已經頒布了“非公經濟36條”,對政策的放寬已是前所未有。

  但各地民營企業的反映卻是“落實很難”。顯然,中央給政策,落實要靠地方。浙江本來就是靠民營經濟“起家”的,因此,它最先出臺落實36條的具體實施意見,也是順理成章的。但是,所謂“落實”,又不僅僅是地方政府的事,中央對自己的政策也有一個“落實”的責任。比如,雖說36條稱只要法無禁令,所有領域民間資本都可進入。但諸如石油、電信、電力、鐵路、航空等領域,基本上都是中央國企的天下。在政府壟斷的格局下,民資就是想進入也不得其門。對于這種壟斷格局,地方政府是無能為力的,只能由中央政府自己拿出具體措施來打破。還有許多審批制度也是如此,因為這些制度都是由中央部門制訂的,地方無權修改。所以,我們說,“非公經濟36條”,不僅地方政府要落實,中央政府自己更應該首先帶頭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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