漲利潤不漲工資政府有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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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1月13日 19:18 三秦都市報 | |||||||||
□ 涂豆山 “一提給職工漲工資,就有干部說工資高了影響投資環境,企業負責人就跟著說工資成本太高,企業難以為繼。這實際上是個糊弄人的托詞。相關部門必須給職工漲工資撐腰。”江蘇省副省長吳瑞林11日在全省勞動保障會議上,批評一些企業長期“只漲利潤不漲工資”的現象。(1月12日新華網)
吳副省長的批評可謂一針見血。在一個地方,一個企業的職工工資能不能與利潤保持同步增長,主要取決于兩個方面:一個方面是企業主,另一個方面是地方政府。表面上看,好像漲不漲、漲多少,自主權都在企業,完全是企業內部行為,與政府沒多大關系。事實上卻關系極大。因為政府具有調控職能,每個地方都制定有最低工資指導標準,每個企業都必須按政府制定的最低工資指導標準執行,企業主實際上是要看政府的“眼色”行事的。如果說,企業主出于追求利潤的最大化的需要,對員工的工資能壓則壓,決不手軟,他拋出“成本論”還可以理解的話,那么,作為一級地方政府拋出“投資環境論”則很令人費解。 作為地方政府,它當然有責任有義務為企業的發展創造良好的環境,以便吸引更多的投資。但政府的角色定位決定了它必須是一個綜合平衡者,不能偏向任何一邊。雖然現在最低工資指導線年年都在搞,但很多企業就把職工工資標準定在最低線上,職工工資長期低水平徘徊,有的企業干脆一個標準管多年。作為政府,就必須為職工說話,監督企業“不能用不漲工資的辦法增加企業利潤”。那種怕給職工漲工資而影響了投資環境的心理,說到底是片面的“政績觀”在作怪。事實上,“人心都有一桿秤”,為了留住職工的心,讓職工安心工作,一個正規的企業是不會讓職工一直不滿下去的。 為了徹底改變“漲利潤不漲工資”的不正常現象,勞動保障部門有必要發揮職能作用,加大工資執法檢查,積極建立健全正常的工資增長機制,規范企業分配行為,引導企業實現經濟效益與職工工資同步增長。尤其針對中低收入職工的工資水平,勞動保障部門應加大政策調控力度,適時調整最低工資標準,保證低收入職工的工資穩步增長,讓更多的企業職工真正享受到企業發展帶來的實惠。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