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郎顧之爭以來 國企產權改革基本停滯下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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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1月13日 13:39 南方都市報 | |||||||||
社論 最高人民檢察院針對檢察機關查辦破壞市場經濟秩序瀆職犯罪提出了指導性意見,其中一條稱:“對在改革開放、招商引資、企業改制過程中出現的失誤或者失敗,要慎重對待,嚴格區分罪與非罪界限,只要是從有利于發展出發,總體上符合中央精神和改革方向,沒有徇私舞弊、中飽私囊,沒有嚴重侵害群眾利益,不要輕易立案。”這顯然是對改革精神的
根據《刑法》瀆職罪一章的規定,這一意見所涉及的人員首先包括參與改革開放措施之制定與實施、領導、監管招商引資、企業改制的行政官員。其次,也包括國有企業管理人員,他們會因為觸犯刑法第三章所規定的經濟犯罪行為,而被責以瀆職罪。 政府職能部門的失誤或失職主要表現為,政府職能部門與企業高級管理層自行制定產權改革規則、程序,對公眾、對人大不公開,而在產權改革過程中也實行暗箱操作。國有企業管理人員則可能以各種形式侵吞、轉移、低價出售國有資產。而政府相關部門在這個時候又可能存在監管不力的問題,有的時候甚至與其合謀。所有這些行為,如果給公共利益造成損害,就都涉嫌瀆職。 應當說,在這幾個方面,尤其是企業產權改革領域,過去幾年暴露出相當多、也相當嚴重的問題。不僅造成了國有資產的流失,也直接損害了改革的聲譽。鑒于這些情況,自從2004年下半年的郎顧之爭以來,學界與公眾、整個社會都對某些改革措施、對原有的經濟增長方式進行了反思。有些領域的改革,尤其是原來問題比較嚴重的國有企業產權改革,基本上停滯下來。 這種反思是必要的,但是,很顯然,經濟仍要發展,改革仍得繼續。不管是從效率,還是從公平的角度看,大量國有企業仍然需要進行產權改革。改革開放、招商引資等仍然是地方政府的重要任務。 在這一背景下,最高檢出臺這一指導性意見,旨在為改革開放提供一個較為寬松的環境。它也讓人聯想到深圳市人大常委會于去年11月份通過的《深圳經濟特區改革創新促進條例》。 但就現實而言,目前的問題似乎并不是各級政府官員受到制度或輿論的抑制,不敢改革開放,不愿招商引資,相關職能部門和國有企業也從來都不缺乏進行改制的決心與方案。情況似乎正好相反。對于行政官員和國有企業在改革開放、招商引資、企業改制過程中,制度與輿論的約束太少了。不是現有的制度給官員和企業經理們沒有留出改革的空間,也不是社會不寬容行政官員、國企經理的創新精神。相反,制度對于這方面的活動,缺乏有效的規范。 改革目前正處于攻堅階段,的確需要各級政府具有一種勇敢的改革精神。居于決策地位的官員如果心有顧慮不思改革,如果民眾因為改革過程中存在的問題而拒絕改變現狀,那么,改革轉型將永遠停留于目前的中間狀態,反而不利于保障民眾的權利和利益,從而不利于最根本的公共利益。 但是,改革能否推進、深化,并不完全取決于行政部門、國有企業有沒有改革的勇氣和創新的精神。推進、深化改革,并不是簡單地鼓勵創新精神的問題,而是鼓勵什么樣的創新、進行什么樣的改革的問題。是在正當程序之下、平衡各方利益的創新,還是無視程序、損害一部分人的利益增加另一部分人的利益? 改革進行到這一階段,改革的成敗,已不取決于官員能否想出好點子,而取決于能不能形成一個優良制度框架,約束政府官員和國有企業管理人員想出正確的點子,保證增進公共利益、而不是增進自己利益的點子。如果說過去一年多關于改革的爭論有什么價值的話,那就是告訴人們,有效地容納各個利益群體表達自己訴求的改革方案決策程序,乃是改革成功的先決條件。改革精神確實仍然需要鼓勵,但今天,改革精神須注入另一個核心價值:改革決策必須尊重程序。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