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地盤我做主 鐵老大的漲價是否能持續百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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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1月10日 11:15 中國經濟時報 | |||||||||
何向東 全國鐵路2006年火車票票價調整方案已經確定,上浮日期與幅度:節前上浮日期為1月21日—27日,節后為1月31日初三以后。硬座票價上浮15%,其他席別上浮20%。1月28日—1月30日農歷除夕—正月初二實行票價下浮10%。(《北京娛樂信報》1月9日)
自從2002年鐵路票價聽證會之后,每到春節,鐵老大的漲價規定總會如期而來。由于2002年的聽證結果是對包括春運、暑運以及五一、十一節假日期間建立的一種票價浮動機制,于是鐵老大的春運漲價似乎也成了“法定”。 雖然相應法規沒有規定每年春運都要專門進行價格聽證,但是,從2002年至今,已是幾易寒暑,鐵路運輸的狀況也發生了很大的變化,鐵老大幾年前的漲價理由是否已成昨日往事,也成了人們質疑的焦點。其實,相應的法規并沒有忘記給予人們對鐵老大“價格”的“參議權”,但由于相關部門的不作為,卻使人們的“參議權”被無限期的“擱置”,而直到如今也只能對鐵老大“我的地盤我做主”的態度無可奈何。 鐵路票價上漲時聽證的依據是原國家計委制定的《政府價格決策聽證暫行辦法》。這一辦法當時規定:“消費者或者社會團體認為需要制定本辦法第三條規定范圍內價格的,可以委托消費者組織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在《政府價格決策聽證暫行辦法》修訂后頒行的《政府價格決策聽證辦法》中,對消費者或者社會團體申請價格聽證條款進行了修改,原先的條款改成了“消費者或者社會團體認為需要制定本辦法第三條規定范圍內價格的,可以委托消費者組織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提出聽證申請。具體辦法另行制定”。“具體辦法另行制定”這幾個看似不起眼的文字,卻堵住了公眾質疑政府決策價格的途徑。因為至今為止,三年多過去了,這個“另行制定的具體辦法”還未見影蹤。這算不算相關部門的立法不作為呢? 從《政府價格決策聽證暫行辦法》到《政府價格決策聽證辦法》,中間僅僅相隔了不到一年半的時間,而一個具體配套辦法的出臺,到底要等多久? 其實,我覺得要解答鐵老大的漲價是否能“持續百年”很簡單,只需要法律給我們一把“尚方寶劍”。而現在這樣的“尚方寶劍”我們分明已經看到,卻由于有關部門的不作為,我們卻一直不能拿到。 所以,我覺得對于象鐵老大這樣的漲價來說,我們與其質疑鐵老大,倒不如質疑有“另行制定具體辦法”的相關部門:對于已經寫入《政府價格決策聽證辦法》的“消費者或者社會團體”的“政府價格決策聽證申請權”的配套辦法的出臺,還要讓我們在多少次的花開花落中等待?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