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不用繳農業稅了 但仍然可以行使納稅人權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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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1月04日 16:27 紅網 | |||||||||
從新年元旦起,個人所得稅(也稱“個調稅”)工薪費用扣除標準從以往的每月800元提高到1600元。近日,與幾個朋友談起此事,有人說,我們工資低,上調后,就不是納稅人了。起征標準調整后,確有相當一部分人因收入在起征點之下,可以免征個調稅,但這并不說明他們就不是“納稅人”了。 中國的稅制結構不以所得稅(包括個稅)為主,而以商品稅為主。目前,中國的個稅
同理,國家從1月1日起廢止了農業稅,也不并說明,農民從此就不是“納稅人”了。之所以一定要搞明白這一點,是因為,納稅是公民的義務,而義務是與權利緊密相聯的。公民有向政府納稅的義務,就有從政府獲得公共服務的權利。這正如經濟學家布坎南所言,“稅收是權利的成本”。一個人只有有了納稅人地位認同,納稅人意識和榮譽感才會覺醒,才會在享受公共服務時不至于“感激涕零”,才會敢于行使對公共財政和公共權力的知情權、監督權。而公民的納稅人意識強了,不僅利于稅務機關征稅,也有利于促進政府轉變職能,真正為納稅人服務,認真負責地用好納稅人的每一分錢,并自覺接受納稅人的監督。 “死亡與納稅是不可避免的”,一個人任何時候都免不了納稅。有人不用繳個調稅了,農民不用繳農業稅了,但依然是“納稅人”,仍然可以理直氣壯地行使納稅人的權利。 (作者:易其洋)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