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財經日報:改革現行稅費制度消滅帶血的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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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2月08日 09:36 第一財經日報 | |||||||||
本報記者 陳黛 中國的能源結構一直以煤炭為主,在世界能源供應緊張的情況下,“十一五”期間中國要實現單位GDP能耗下降20%的目標,對煤炭工業方面的政策就顯得格外重要。而資源稅費制度歷來是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對資源進行管理的最有效調控手段;改革完善涉煤稅費制度,也是完善稅收制度、更有效地利用能源的一個措施之一。
現行煤炭稅種和基金 目前煤炭行業涉及的稅種,有資源稅、增值稅和所得稅三項。由于這些稅種在設計上,對資源環境的保護和關注不夠,也沒有達到堅持可持續發展戰略目的,表現出資源的巨大浪費、環境的嚴重破壞、安全生產形勢嚴峻、資源枯竭的危險和轉產困難等問題。 如對煤炭大省山西來說,還有一塊重要的收入,就是國家特批的幾個收費:從1989年開始征收的煤炭生產補貼款和煤炭專項維簡費(在2003年7月1日被正式廢止),即將在2005年12月31日到期的能源基地建設基金和煤炭水資源補償費政策。 能源基地建設基金是從1979年開始征收的,是國家為了補充計劃內煤炭調撥量不足,鼓勵山西提高煤炭產量,增加晉煤外調量而給予山西的一項特殊政策。這個政策在1985年和1995年,兩次由中央批準延續十年;而主要用于水利工程建設的煤炭水資源補償費是從1990年開始征收的。 還有20多天就到期的這兩個費用政策如果得不到延續,將對山西的財政收入產生很大影響。以能源基地建設基金為例,從1979年至2003年,山西省累計征收能源基地建設基金358.13億元,累計支出343.76億元。 這些資金主要投向了以下四個方面:直接用于煤礦,以提高煤礦的裝備水平和現代化水平;用于支撐煤炭工業的相關產業和煤炭深加工產業;用于解決因挖煤造成的水資源損失問題;用于社會事業和農業發展。 有關人士認為,即使政策得以延續,也應該加快稅改,使這些收入以稅收形式體現出來。 資源稅調整方向 現行的煤炭資源稅功能不健全,這體現在稅額幅度小,稅收定額低,不能有效調節收入和保護資源;另外,還缺乏補償功能,不能體現煤炭開采社會成本內在化和建立補償機制的要求,也不利于煤炭資源優勢轉化為地方財政優勢。 從1994年到2004年的十年時間里,山西煤炭的平均價格每噸提高了150元,尤其是近幾年,價格上升幅度更大。如煤質比較好的呂梁地區,1999年煤炭價格僅為63.51元/噸,2004年已經上升為209.68元/噸。 而資源稅卻沒有隨著價格的變化而適時調整。2004年以前,各個礦務局的資源稅并不一樣,大同地區是1.6元,陽泉僅為0.8元,最高的是潞安和晉城,資源稅是2元/噸。直到財稅(2004)第187號文件下發,才將各地區資源稅統一規定為3.2元/噸。 對于煤炭資源稅改革,山西省地稅局科研所吉海瑞認為,首先應該是調高稅額幅度,實行差別稅額,適度下放稅權。稅額幅度可以從現在的0.3~5元/噸調高到0.3~58元/噸。平均稅額應該從現在的3.2元/噸提高到20元/噸。 吉海瑞還希望將稅額確定和調整的權限以及現行資源稅條例規定以外的臨時性減免稅權限下放到省,改革后的煤炭資源稅收入以補償社會成本為主,實行專款專用,依法管理。 對于即將到期的能源基地建設基金和煤炭水資源補償費,吉海瑞認為,可以先適當延長政策適用時間,并在未來3~5年內,完成能源基金與資源稅雙政策配套的過渡期,保證以后山西煤炭生產社會成本有一個規范長遠的稅收補償機制。 增值稅調整方向 在增值稅方面,煤炭行業實行生產型增值稅,稅率為13%,不予抵扣固定資產所含的增值稅。而煤炭外購資產中原材料所占的比重小,固定資產所占比重大,這樣就使可抵扣的購進額僅占產品銷售收入的20%左右,遠遠低于一般工業產品70%左右的數字。 以西山煤電集團為例,現在年產量為3000萬噸。他們在達到第一個1000萬噸生產能力時用了26年,達到2000萬噸時用了21年,而到3000萬噸卻只用了2年。這個縮短的時間其實是用高達2.4億元投資引進先進技術設備而“搶”來的。 所以,要投資引進國際先進技術和設備,達到安全生產和節約能源的目的,這需要用增值稅稅制進行鼓勵,增值稅轉型也就成為稅改中必要而緊迫的一步。 吉海瑞認為,現行的增值稅政策不但沒有體現國家發展基礎產業的政策導向,反而使煤炭企業稅負高于其他行業,起著逆向調控作用,應該借鑒東北地區八個行業的轉型試點經驗,爭取在山西煤炭行業也先行試點,將增值稅由生產型轉為消費型。首先允許設備投資的進項稅可以抵扣,再允許廠房投資的進項稅可以抵扣。 所得稅調整方向 “現行的所得稅政策中涉及對煤炭工業技術創新和環境保護的扶持內容比較少,對煤炭工業的技術創新、產業鏈延伸、提高環境治理能力和保會水平的促進作用不夠,對煤炭資源衰竭區轉型更是缺乏政策支持。”吉海瑞指出。 他認為,企業所得稅改革的方向就是規范稅前扣除,減輕稅負,實行產業導向為主的稅收優惠政策,鼓勵基礎產業和資源利用產業發展。這樣有利于發揮政府的宏觀調控作用,解決地區間經濟法發展不平衡問題。而近幾年由于煤炭產品價格提高,企業經濟效益普遍好轉,正是改革的大好時機。 所以,他建議,提高煤炭采掘業的計稅工資標準;鑒于煤炭采掘業事故隱患多,安全投入大的特點,應鼓勵企業加大安全投入,煤炭企業可提取“安全基金”并在稅前扣除,提高“安全基金”的提取標準。還要提高“維簡費”的提取標準,保證煤炭企業的簡單再生產,允許煤炭企業稅前處理以前年度的待處理資產損失,減少企業負擔。 同時,還要鞏固投資抵免企業所得稅政策,對技術改造國產設備和國外引進的國際水平的進口設備,都應允許抵免,還應提高設備投資額的抵免比例,可由現在的40%提高到50%。為支持產業機構調整,還要扶持煤炭深加工項目,凡能單獨核算的,都給予“兩免三減”稅收優惠。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