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變外貿增長方式重在創新發展環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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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2月01日 15:13 國際商報 | |||||||||
提高自主創新和創牌能力,政策支持向上下游延伸 單 慶 江 自1999年實施科技興貿戰略以來,我國高新技術產品出口保持較快增長態勢,并開始拉動全國外貿出口增長,使出口產品結構得以優化,推動我國成為對外貿易大國。2004年
科技興貿戰略的實施,也使我國提前完成“十五”期間高新技術產品出口目標,為“十一五”期間深入實施該戰略,加快轉變外貿增長方式,實現2010年我國高新技術產品出口占外貿出口比重35%的奮斗目標,奠定了堅實基礎。 雖然成就令人矚目,但面臨的問題也日益引人關注。 我國對外貿易增長仍處于數量擴張階段,主要依靠勞動力、土地、資金、資源等生產要素投入,核心競爭力和抗風險能力較低,增長效益和質量不高,增長基礎較薄弱,與世界貿易發展特點和趨勢相比,存在明顯問題和差距,主要體現在以下幾方面: 一是出口產品層次低,國際分工地位亟待提升。 我國貿易結構已由農產品和初級產品為主,轉向以工業制成品為主,2004年工業制成品占比已達90%以上。但出口產品大部分是低技術含量、低附加值的勞動密集型產品和消耗資源較多的產品。高新技術產品出口雖增長較快,但大部分產品涉及的技術含量高、附加價值高的生產環節并不在我國。 二是引進技術的消化吸收和再創新不理想。 據統計,1981~2004年我國共簽訂技術引進合同67245項,合同金額1901億美元,但對引進技術的消化吸收能力較弱,特別是與德、日、韓等國相比,我國技術引進的消化吸收和再創新能力存在明顯差距,關鍵技術長期依靠進口致使我國雖已成為世界彩電、計算機、移動通信設備、DVD等第一生產大國,但并不擁有核心技術,大部分關鍵零部件來自海外,僅僅是個世界加工車間,無法分享更多利潤。 三是出口產品缺乏自主知識產權和自主品牌,核心競爭力差。 “世界經濟論壇”發表的報告稱:中國IT產品出口居世界前列,但綜合競爭力2004年僅居全球第41位,主要原因在于核心技術和關鍵技術缺失。如我國集成電路生產規模雖很大,去年達211億塊,但生產集成電路的設備基本上依靠進口。在DVD的57項關鍵技術中我國僅掌握9項;在平均約30美元的DVD出口單價中,需向3C、6C聯盟等繳納的專利費達10美元之多,我國生產企業所獲利潤每臺僅1~2美元左右。核心技術缺失,不但限制了貿易利益,也削弱了我國產品突破發達國家貿易壁壘的能力。高新技術產品出口的近90%是加工貿易出口,自主品牌產品出口不足10%。 這種狀況如持續下去,國民經濟增長就不得不付出高昂資源和環境代價。面對日趨激烈的國際競爭和有限的世界市場容量,整個貿易的持續、快速、健康增長將難以為繼。 “十一五”時期,經濟全球化和區域經濟一體化將愈發深入,我國對外貿易的國際競爭力將不斷增強,在全球產業分工中地位將不斷提升,科技興貿戰略也必須與時俱進,將重心從“外延式擴大”轉變為“內涵式提高”,進一步強化科技興貿戰略作為我國戰略性貿易政策的地位。 首先,戰略內涵應進一步豐富,要從“擴大高新技術產品出口,利用高新技術改造傳統產業,提高出口產品技術含量和附加值”,進一步豐富為:促進具有自主知識產權和自主品牌的高新技術產品出口;加快運用高新技術改造傳統出口產業,全面提升出口商品質量、檔次和附加值;大力引進先進技術和關鍵設備,加強引進技術的消化吸收和再創新;支持企業自主研發,切實保護知識產權;大力發展物流、軟件、信息服務外包等現代服務貿易。 其次,戰略工作原則應做到四個結合: 一是“科技興貿”戰略與“以質取勝”戰略相結合,提高出口商品附加值和技術水平,優先支持具有自主知識產權和自主品牌的高新技術產品出口; 二是引進國外先進技術與引進技術的消化、吸收與再創新相結合,大力引進先進技術和關鍵設備,促進高新技術產業發展和傳統出口產業改造,提高企業研發能力和自主創新能力; 三是整體推進與重點扶持相結合,加大對科技興貿重點城市、重點企業、高新技術產品出口基地、國家軟件出口基地和醫藥出口基地的支持力度,促進東部地區更快、更好地發展,繼續對中部崛起、西部大開發和振興東北老工業基地給予政策傾斜,促進全國高新技術產品出口協調發展; 四是全過程支持與重點環節支持相結合,將政府支持轉向營造良好貿易環境,將支持政策向上下游延伸,尤其對研發、建立技術標準、技術引進與吸收和技術創新環節,加大支持力度。 在深入實施實施科技興貿戰略過程中,還應著力實現五個政策轉變: 一是從政府扶持為主轉變為營造良好貿易環境。 為擴大高新技術產品出口,政府在出口退稅、技改貼息、研發資助等方面給予企業許多扶持。但隨著貿易規模不斷擴大,扶持力度很難繼續加大,需轉變工作方向。應將科技興貿內涵體現到部門戰略中,促進產業、科技和貿易有機結合;進一步簡化進出口環節審批程序,逐步減少數量限制;進一步擴大享受產品免驗和便捷檢驗檢疫、綠色通道政策的高新技術企業范圍;繼續為出口額高、資信好的高新技術產品生產企業提供便捷通關服務;對中部地區和東北老工業基地給予適當傾斜;簡化重點企業因公出國(境)人員的審批手續,實行一次審批,全年有效的辦法;在重點行業和地區,發展一批為高新技術產品出口服務、規范化的行業中介組織,在組織形式和運行機制上進行新探索,組織應對貿易摩擦,維護正常出口秩序。 二是出口促進從規模導向型轉變為效益導向型。 我國高新技術產品出口規模已居發展中國家前列,但擁有自主知識產權、自主品牌和核心技術的高新技術產品出口比重較低,中國品牌的國際影響力甚微,出口產品盈利水平較低。要想繼續擴大出口規模,就需加強企業自主創新和自創品牌力度,增強出口商品的國際競爭力;同時政府從直接組織技術創新,轉向創造條件和環境,推動形成以企業為主體、產業化為導向的技術創新體系,對企業的技術創新實行激勵性財稅金融政策,鼓勵企業建立研發機構;加大自主品牌培育力度,鼓勵和扶持高科技自主品牌產品出口,對具有自主品牌優勢的企業和產品加大支持力度;加強出口產品標準化管理,推動企業采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進行國際認證;大力實施知識產權興貿工程,堅決查處各種侵犯知識產權行為,營造良好市場環境。 三是從注重引進國外先進技術,轉變為技術引進與消化吸收和創新并重。 既要繼續有針對性地引進國外前沿技術,更要注重原始創新、集成創新和在引進基礎上的消化吸收,提高自主研發能力,形成具有較強國際競爭力的高新技術產業基礎,使“中國制造”盡快轉變為“中國創造”;還要探索技術引進新模式,引導有條件的企業在國外建立研發中心;依托重大工程項目,采取集中市場資源、捆綁招標談判、技貿結合等方式,引進更多先進適用技術;進一步完善技術引進的政策措施,鼓政策性銀行開展技術引進政策貸款,支持企業在電子通信、機械制造、石油化工等領域加大技術引進力度;建立專項資金,對利用引進先進技術開發產品和提高產品檔次的企業,提供貸款貼息;引導組織企業對重大引進技術進行消化吸收和創新,政府通過制訂《政府采購法》實施細則,優先購買具有自主知識產權和自主品牌的我國高新技術產品。 四是從外資推動型轉變為外資推動與自主增長并重。 在不斷提高利用外資水平的同時,大力扶持國有企業和民營企業發展。在電子信息、軟件、生物、醫藥等領域,確定100家具有較強國際競爭力和自主創新能力的企業,推動其構建開拓國際市場所需的良好機制;進一步提升民企發展的體制和政策環境,完善促進其高新技術產品出口的配套政策,不斷增強其自主創新和開拓國際市場的能力;強化科技興貿重點城市、高新技術產品出口基地、國家軟件出口基地、國家醫藥出口基地的發展基礎,發揮集聚效應,增強其在科技興貿中的骨干作用。 五是從在外經貿領域推進科技興貿,轉變為在商務領域落實科技興貿。 按科學發展觀要求,把科技興貿戰略落實到商務工作各個方面。還要提高服務貿易的技術含量和附加值。服務貿易涉及物流、電信、旅游、會計、金融等眾多領域,是我國對外貿易未來發展重點,要研究發達國家成功經驗,出臺相關政策措施,尋找符合我國實際的服務貿易發展道路。 十六屆五中全會已經提出,“十一五”期間要著力轉變外貿增長方式,繼續提高出口質量和效益,推動我國從貿易大國向貿易強國轉變。為此商務部牽頭科技興貿聯合工作機制十部門,共同編制了《科技興貿“十一五”規劃》,明確提出2006~2010年科技興貿戰略的指導思想、目標和舉措。 從指導思想看,“十一五”期間要進一步推動科技興貿戰略實施,加快轉變外貿增長方式,擴大高新技術產品出口,培育高科技自主品牌,著力引進先進適用技術和關鍵設備,增強引進技術的消化吸收和再創新能力,使我國外貿增長方式從“規模速度型”向“質量效益型”轉變,早日實現從貿易大國向貿易強國的轉變。 從目標看主要體現在五個方面: 一是擴大高新技術產品出口。到2010年高新技術產品出口占外貿出口比重提高到35%,軟件出口超過100億美元,醫藥產品出口達200億美元。 二是發展跨國經營的大型骨干企業。到2010年培育100家高新技術產品年出口額10億美元以上的大型跨國公司或企業集團,培育1000家高新技術產品年出口額1億美元以上的大型企業,同時重點扶持一大批骨干科技型出口企業。 三是培育自主品牌。到2010年將具有自主知識產權、自主品牌的高新技術產品占高新技術產品出口總額的比重提高到20%左右,重點培育100個高科技自主品牌。 四是加強對引進技術的消化吸收和創新。到2010年專有技術和專利技術許可合同額,占技術引進合同總額的比重提高到50%左右,引進技術的消化吸收配套資金比例有所提高。 五是提高出口產品國際競爭力。到2010年出口產品采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比重大幅提高,重點扶持的出口免驗和綠色通道企業達到2500家,構建較為完善的高新技術產品國際市場營銷和售后服務網絡。 “十一五”期間圍繞科技興貿戰略,將實施四個重點工程: 一是引進技術的消化吸收和創新工程。 自主創新能力是國家和企業核心競爭力的關鍵,因此在加大引進國外先進技術的同時,要大力促進企業提高自主創新能力,引導組織對重大引進技術的消化吸收與再創新,建立以 “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政府推動、科技支撐” 的技術進步促進體系。 二是高科技品牌培育工程。 培育高科技自主品牌,已成為加快轉變外貿增長方式的重要內容。要會同有關部門對具有高科技自主品牌優勢的企業實施國際化經營、跨國并購和品牌戰略,優先予以政策扶持,形成“以點帶面、點面結合、各方協同、階段推進”的高科技自主品牌培育機制。 三是知識產權興貿工程。 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是鼓勵企業自主創新、培育高科技自主品牌的重要保障。要集成各方資源和力量,通過知識產權的創造、管理、保護和利用,擴大自主知識產權產品在出口產品中的比重,使其成為提升出口產品國際競爭力的重要因素。 四是“百千萬”工程。 培育大型高新技術產品出口企業集團和骨干企業,是實現高新技術產品進出口持續增長的堅實基礎。要通過培育100家跨國集團、1000家大型企業、1萬家骨干企業,促進貿易、產業和科技有機結合,提高企業國際競爭力。 就具體政策措施而言,要繼續完善科技興貿政策體系,全方位促進科技興貿戰略深入實施。 《“十一五”期間深入實施科技興貿戰略的意見》,是一個綜合性、綱領性政策文件,此外還有軟件、醫藥、技術引進、技術性貿易措施等政策,主要舉措有以下五點: 第一,優化出口商品結構政策。在技改、研發和出口等環節,對計算機、通信、集成電路等高新技術產品和機電產品,予以重點支持。促進醫藥產品和軟件出口,培育新出口增長點。 第二,促進技術引進與消化吸收創新。建立技術引進新機制,探索新模式,依托重大工程項目,采取集中市場資源、招標投標、技貿結合方式,引進更多先進技術;建立消化吸收與自主創新的循環機制,促進引進技術的消化吸收與創新,實現“引進技術—消化吸收創新—發展高新技術產業—增強國際競爭力”的良性循環。 第三,加大資金支持。繼續執行《若干意見》中相關財政資金支持政策,對符合條件的高新技術產品出口企業研發和技術改造的貸款利息,繼續給予資助;進出口銀行、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等,要積極為高新技術產品出口提供金融支持;通過現行援外管理體制和援外資金使用途徑,支持雙邊科技合作項目;對高新技術產品實施全額出口退稅。 第四,擴大便捷通關和檢驗檢疫范圍。質檢總局進一步擴大享受產品免驗和便捷檢驗檢疫、綠色通道政策的高新技術企業范圍,重點扶持的出口免驗企業和實施綠色通道企業達到2500家;海關總署繼續為出口額高、資信好的高新技術產品生產企業,提供便捷通關服務;對中西部地區及東北老工業基地給予適當傾斜。 第五,營造良好出口環境。加快技術性貿易措施體系建設,發布《應對國外技術壁壘重點發展技術目錄》和《出口商品技術指南》;建立科技出口信息服務數據庫,為企業提供技術貿易、高新技術產品國際市場動態及進出口貿易統計數據、行業發展、技術標準、出口管制、國別貿易政策等各類信息。 “十一五”是我國社會和經濟發展的關鍵時期,也是我國對外貿易發展的關鍵時期,而創新發展環境,使企業盡快提高自主創新能力和品牌創造能力,切實轉變外貿增長方式,是使中國從貿易大國轉變為貿易強國的基礎和關鍵,也是科技興貿戰略力求實現的目標。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