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品牌就應該是具有暴利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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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1月27日 17:38 21世紀經濟報道 | |||||||||
談鋒 -------------------------------------------------------------------------------- 11月19日,在“2005首屆中國地產品牌價值評估與品牌評選活動”論壇上,房產商
如果,政府真正代表民眾利益去運作土地、資金和拆遷,那就會實現“利為民所謀”的目標。但是,市場經濟中長遠利益與眼前利益、個人利益與集體利益的博弈,往往產生代理人選擇不利于被代理人利益的目標。甚至可以說在市場經濟狀態(tài)下,凡是行政權力過多參與的地方,只能滿足少數人而違背廣大民眾的利益,這就是占有話語權的“強勢力量”一直否認房地產“泡沫”的原因,也是地方政府不愿意自己轄區(qū)內房價下跌的原因,更是房地產商敢于追逐暴利的根源。 ——11月24日,顧一冰在《中國青年報》發(fā)刊,質疑任志強的觀點。 所謂“房產品牌就應該具有暴利”只不過是典型的欲壑難填。而支持某些開發(fā)商欲壑難填并且猖狂叫囂的資本,正是其從公共權力和公共資源那里得到的階層優(yōu)越感和特殊占有地位。他們是被人嬌寵的“經濟貴妃”,他們可以貢獻GDP數字,他們把暴利留給自己,把政績數字送給別人;他們又是左右逢源的“經濟章魚”,先把吸盤伸進銀行里,又把8只腳全部伸進買房人的錢袋,然后用別人的錢來造房子,再把造好的房子高價賣給別人。 ——11月23日,中國經濟網發(fā)表網友對任志強的觀點的看法。 雖然存在品牌暴利,但從來沒人說運動鞋、眼鏡、背包等是暴利行業(yè),因為人們可以根據自己的消費能力自由地選擇;房地產業(yè)所以連連被評為暴利行業(yè),正在于這個行業(yè)整體性的暴利——除了選擇不買房,消費者根本沒有逃避暴利的空間,品牌也罷,非品牌也罷,價格都高得嚇人,一色兒的都是“品牌價”。行業(yè)整體性的暴利條件下,企圖以“品牌就應暴利”偷換“行業(yè)整體性暴利”的概念,實在荒唐。 ——11月23日,《燕趙都市報》發(fā)表曹林的反對意見。 我從來都沒有說過房地產是暴利行業(yè)。恰恰相反,我一直認為這是一個非暴利的行業(yè)。 ——11月23日,華遠集團董事長任志強接受《北京現代商報》采訪,而這次是針對自己曾經說過的話,同樣直言不諱地表態(tài)。 改革開放20多年來,從來沒有哪一個行業(yè)像房地產業(yè)這樣盛產億萬富翁,各種富豪排行榜上,房地產富豪連年占據半壁江山;“中國十大暴利行業(yè)”中,房地產業(yè)每年都是“第一名”,暴利絕對值和公眾評價惡譽度年年都是五星。如果任志強的暴利理由成立,有如此之巨又如此之久的暴利“支持”,那我們的房地產業(yè)早已應該是品牌林立了。可實際上呢?買房時鮮有讓老百姓真正放心的品牌,交稅時更沒有因為雄起而值得一說的品牌。 ——11月23日,紅網發(fā)表舒圣祥的評論。 早有人指出,房地產業(yè)的財富精英在談及社會和公眾話題時,只會說行話、切口,卻不考慮公眾的語境和背景,其結果是只有破壞性沒有建設性。在我看來,這緣于精英們對公眾缺乏足夠的尊重,對自身知識的自負以及強勢的社會地位使得他們很難顧及普通公眾的所思所感。 ——11月23日《廣州日報》發(fā)表毛飛的個人觀點。 任總的觀點絕對是錯誤的。 ——11月19日,社科院金融所研究員易憲容在“2005首屆中國地產品牌價值評估與品牌評選活動”論壇上直言,“品牌”并不是“高價”的代名詞,低端產品同樣需要“品牌”。同時,在當前中國的房地產行業(yè)并沒有形成真正“品牌”的環(huán)境下,開發(fā)商打著“品牌”旗號作為“暴利”的理由根本就站不住腳。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