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人財富成為社會問題 如何要求富人回報社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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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1月26日 11:28 中國經營報 | |||||||||
作者:姚中秋 二十多年的經濟增長,讓中國涌現了一大批富人,于是富人的財富就成了一個社會問題。很多人關心富人的錢是怎么來的,還有些人則關心富人的錢該怎么花出去——仿佛富人的錢就應當是大家一起花或者應當花給大家似的。
當然,按照羅爾斯們提出的公平理論,任何人要發財,都要靠某些社會公共品,比如政府提供的安全、和平、司法,社會的勞動分工、道德規范。因此,獲得財富的人都應當回報社會。假定每一單位財富所占用的社會公共品是相等的,富人財富多,那就請多貢獻點啦。 這樣就產生了一個很重大的問題,如何讓富人回報社會? 現在,大家都呼吁,政府應當通過稅收手段轉移富人的財富。人們不斷地要求政府征稅,比如,強化對富人的個人所得稅征管,開征遺產稅?傊藗兿Mㄟ^政府對收入的二次分配,拿走富人的一些財富,好實現社會財富的均等。 但是,富人的錢被拿走,并不意味著這筆錢就可以變成窮人的福利或者說變成整個社會的福利。拿走錢的過程,也是需要花費成本的。據說,在美國,征收聯邦遺產稅的成本已經大于征收上來的稅款本身。富人確實失去了部分財富,但是,社會卻沒有得到這筆財富,它消散于復雜而低效率的政府辦事程序之中,連個響兒都沒有。 基于中國的現實,我們可以設想,比爾·蓋茨的那一大筆資產,如果由政府作為稅征收走,然后再通過行政系統分發給窮人,會造福幾個窮人?經常有媒體報道,縣政府挪用扶貧款用于購買高級轎車、教育專項撥款被鄉鎮挪用來給干部發工資的事情。政府每年撥出了幾百上千億的扶貧資金,真正到貧困人口手中的錢能有多少呢?有關部門確實應當進行一番科學的評估。 通過政府征稅的方式,假如有人唯一的心愿就是拿走富人的錢,而根本不管這些錢是否會變成社會的福利,那這種方法自可大規模推廣,不斷地對富人加稅,直到他們消失為止。但假如人們真正關心公平,那就應當認真地討論為公共福利而利用富人財富的有效方式。 站在窮人的立場上,其實,首先應當鼓勵富人拿出自己的財富,從事投資,創造就業機會,這是幫助窮人最有效的方式。關于這一點,偉大的自由市場經濟學家說得多了,不再重復。 接下來的一個渠道,就是通過道德與制度機制,鼓勵富人拿出錢來、尤其是貢獻出其企業家精神,投身于社會的自我治理。也就是說,讓富人的錢不必繞道進入政府征收、分配管道,而直接在社會內部循環。 古今中外向來如此。比如,明清時代,只提供和平、安全和司法,而其他公共品和社會福利,比如架橋鋪路、興辦教育、濟窮賑災、照料孤寡等等,基本上是由社會自己供應的。領導這些事業的是受過儒家教育的“士紳”,資金家族公地、主要是由富裕的商人提供。這些商人也因此躋身名流一族,分享了“士紳”的社會領袖角色。 這是一種高效率也有人情味的方式。從現代歐洲傳過來的整套社會理論認為,社會問題得由國家來解決,政府成了民眾從搖籃到墳墓的保姆。這顯然是懶人的理論。在這方面,中國其實更像美國人,相信社會問題由社會自己解決最好。因為,相對于政府,社會自有其優勢:社會具有解決這些問題最不可少的創新精神及同情心。解決社會問題需要類似于企業家精神的那種創新精神,而財富較多的人,通常就是較有企業家精神的人。還有同情心,有誰看到過從事社會救濟工作的政府辦事人員有同情心? 因此,當中國出現一批富人的時候,人們需要想清楚一個問題:要照搬北歐的經驗,讓政府征稅進行收入再分配,還是恢復中國的傳統,鼓勵富人用他的錢,通過投身于慈善事業,通過提供某些免費或廉價的公共品,直接回報社會?在進行這種選擇的時候,需要考慮到一個現實:在財政預算制度不健全的情況下,通過對富人征稅的方式實現財富的二次分配,以實現社會公平,通常是效率低下的。 有人馬上就會說,瞧現在中國這些富人的德性,哪兒有回報社會的意識?其實,這樣指責富人的人固執地把一種自愿選擇變成強制性義務。為什么不去追究一下富人不愿——以及不敢——從事慈善事業的原因呢?很多明智的批評家已經指出了中國慈善事業發展所面臨的重重制度障礙。 因此,歸根到底,問題是政府是否愿意讓部分既具有企業家精神、又富有同情心的富人成為社會的領導者?也就是說,我們是否愿意進入一個多中心治理的政治社會秩序? 相對于政府,社會自有其優勢:社會具有解決這些問題最不可少的創新精神及同情心。解決社會問題需要類似于企業家精神的那種創新精神,而財富較多的人,通常就是較有企業家精神的人。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