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劫了 十個劫道的也不如一個賣藥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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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1月25日 16:28 半島都市報 | |||||||||
哈爾濱市一位74歲老人,在哈爾濱醫科大學第二附屬醫院住院67天,雖然生命沒被挽留住,但住院費卻花去了139萬多元,而且醫院還要求患者家屬買了400多萬元的自備藥物。面對質疑,“院方堅持認為,他們還少收了130多萬元”。 真是“只有想不到,沒有做不到”。如此天方夜譚式的“醫療故事”給筆者的感覺是:這家醫院原來有“合法搶劫權”!
不是嗎?據悉139萬元的醫藥費是這樣花掉的:病人去世兩天后,醫院還在給病人做“胸水化驗”;曾經給患者一天“輸血94次”,曾經一天給患者“用”了106瓶鹽水。正如醫學專家所分析的那樣,一名74歲的老人即便沒病,一天內輸進這么多液體也得給輸死了!這樣給病人“治”病,“治”去這么多醫藥費,不是搶劫又是什么? 據報道,在病人去世、家屬對醫藥費提出疑問后,該醫院為此還專門成立了一個調查組。調查組向患者家屬遞交的調查報告結果卻是:除了一些“日期填寫錯誤”外醫院并未多收費——不但沒有多收而且還收少了,少收了130多萬元!筆者說這不但是搶劫,而且是“合法搶劫”,正是由這個“調查結果”中得出的印象。 極具諷刺意味的是,面對如此事件,面對記者的鏡頭,該院的一位領導竟然還說:“我們二院是一所人民的醫院,一所農民的醫院。用過去的話講,就是一所貧下中農的醫院。我們從來不用自己的特權,去索取自己身外的任何利益。”如此“厚黑”,真是讓人不知道說什么才好。 諺云:“十個劫道的不如一個賣藥的。”用在這家醫院身上再貼切不過了。 之間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