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財經報:共同富裕的過程是補短板的過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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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1月25日 14:26 中國財經報 | |||||||||
□本報記者 原正軍/文 公平包括“機會公平”和“結果公平”,共同富裕的前提只能是機會公平。談起共同富裕的主題,中國社科院研究員鄒東濤直指“要害”。 機會的不公平,導致勞動價值實現的巨大差異。中國社科院經濟所楊春學研究員認為
楊春學指出,這只是發展趨勢,促進機會公平還要靠政府的努力,在收入分配制度上,政府應嚴格執法,消滅非法牟利、偷逃稅方面的不公正的不均等;實施社會福利制度,緩和行業分工等造成的不均等。2006年1月1日,即將實施的公務員法,明確要統一公務員工資,體現了對勞動價值平等的尊重。`在社會弱勢群體就業方面,應像建立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線一樣,應明確設立農民工最低工資標準,關鍵是法律制度和執行上對農民工利益的保障。 鄒東濤認為,治理非公有制企業勞資收入差距過大問題,不僅要制定、完善制度,對農民工勞動強度、勞動時間、工資標準及發放方面做出明確規定,還要建立健全工會,讓工人有維權的力量。此外,加大反腐力度,加強稅收監管,搞好就業和再就業工程,打破部門和行業的壟斷,加快社會保障制度建設,進一步搞好“三農”工作等都是創造均等機會、解決收入差距過大的“大文章”。 為了給農村孩子一個平等的教育機會,財政部部長金人慶日前指出,2006年,我國農村學生將全部免去學雜費,實行真正的九年制義務教育,并且對于困難農民家庭的孩子,政府還要提供免費的書本和住校伙食費。如今,公共財政的陽光將溫暖農村所有失學的孩子。而專家指出,提高農村教師的素質也是一項重要工作。 可以說,共同富裕的過程是補“短板”的過程,也是調整政策、嚴格執法的過程。只有在為公眾創造相對均等機會和發展能力的前提下,才能實現社會和諧的共同富裕。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