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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報:沁源事故善后 別讓政府墊付成為慣例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1月25日 10:04 工人日報天訊在線

  本報記者 張勇

   山西沁源特大交通事故的善后,由于有了該縣民政部門的先行墊付而取得了相對和諧的結局。沁源縣委宣傳部部長杜天云解釋說,鑒于肇事司機所在單位黎城縣白龍汽車運輸有限責任公司暫無賠償能力,沁源縣委、縣政府決定由民政局先行承擔損害賠償墊付責任。

  北京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律師評述說,沁源縣委、縣政府的“善舉”推動了車禍善后事宜的平和處理,但也開了一個“合情卻不一定合理的先例”。

  事故發生后政府的及時出面不僅有效消解了可能發生的群體事件,維護了穩定,也讓遇難者家屬充分感受到了政府的關懷。“但如果政府為民間的損害賠償實行先行墊付成為慣例,將給政府增添不必要的輿論壓力和經濟包袱。”這位律師說,民政部門一般只對天災或困難群體實施救濟,不為人禍埋單,沁源縣民政部門“先行承擔損害賠償墊付責任”是基于肇事方“暫無賠償能力”。從法律上說,沁源縣民政部門的“先行墊付”行為發生后,該民政局就與黎城縣白龍

汽車運輸有限責任公司產生了新的債權債務關系,隨后該公司就應該履行其債務償還義務。

  這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律師認為,由于沁源縣民政部門實行“先行墊付”時并沒有說明這家公司是否提供了擔保,那么可能存在的情況之一就是該公司永無賠償能力。如果發生這一幕,沁源縣就開了“用納稅人的錢為民間損害賠償責任埋單”的先例。“這種行為合情但卻不盡合理,以后沁源或其他地區如果發生類似的事故,輿論可能會引用沁源的做法給當地政府施壓,一些政府可能會因此背負沉重的輿論壓力和經濟包袱。”

  政府的善舉不能掩蓋業已存在的隱患,事故發生后的保險空白則成了必須正視的問題。

  據媒體報道,在沁源

車禍中受傷、遇難的38名學生僅有姚某一人參加了國壽康健學生、幼兒綜合保險,交費30元,意外傷害保額為1.2萬元。由于該保險為自愿購買的保險,目前農村學生購買率較低。正是因為這些傷亡的孩子們都沒有及時購買保險,他們的家屬才無法得到保險公司的理賠,政府才不得不墊付400多萬元的賠償和撫慰金。

  此前,此類事故影響大的往往是政府干預或財政埋單了事;事故影響小的,則往往帶來無窮的糾紛。“但如果把學生的保險普及納入學校管理的組成部分,就可以在不影響肇事者的賠償責任的情況下實現最高效的危機紓解和救死扶傷。”“這不一定是最好的方式,但卻是一種相對具有可操作性的方式。”此間有觀察人士認為,“如果健全學生的保險機制有困難,那就應該規范政府的先行墊付,使其有充分的把握收回債務,比如讓事故責任人提供擔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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