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日報:國家內外開放不平衡的格局亟待扭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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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1月24日 10:39 解放日報 | |||||||||
公安部有關負責人日前表示,截至2005年11月,外國人來中國旅行從1985年公布的244個開放地區,增加到目前的2650個縣、市,目前全國只有不到8%的地區未對外開放。 自“改革開放”以來,“對外開放”成為一個日益深入人心的社會發展方略,“目前全國只有不到8%的地區未對外開放”,無疑是對這種方略實施成就的一個見證。不過,既然講到“開放”,那么,除了對外開放,“對內”的開放顯然也需要我們去關注。之所以強調
何謂“開放社會”?“開放社會”之“開放”的根本特征并不僅限于物理意義上的門檻進出方便,而在于,它對社會成員權利與自由的平等尊重,也即,這種“開放”是對權利與自由本身的“開放”。以這種權利本位的開放觀,來審視目前我們的社會開放程度,不難發現,雖然相比過去,20多年來已經取得了極大的進步———如從農民可以進城打工,到收容遣送制度的廢止;從結婚離婚時無需單位開介紹信,到最近國家公務員考試戶籍限制的取消。但是,從權利開放的根本點,尤其是從與對外開放程度的比較來看,對內開放的水準仍然還有諸多缺憾。比如,在92%的地區對外開放、建立外國人永久居留制度的同時,在一些城市,“暫住證”仍是外來人員“合法”居住的必要條件,基于戶籍差異還存在著教育、就業、醫療、福利保障等等權益的差別。 如果把對內開放的視野從具體個人權利領域進一步轉向宏觀的經濟發展領域,又會看到,在市場準入、投資環境、稅收制度等許多方面,對內開放同樣還有許多未竟的事業。以市場準入為例,在諸如金融、汽車、石油能源等許多行業,外資或者已經涉足或者早已虎視眈眈,而國內民間資本仍然很難進入,面臨種種或明或暗的限制;而在稅制方面,內外資企業稅制還未并軌,外資企業稅賦大大低于內資企業,前者享受事實上的超國民待遇。凡此種種,如不及時加以改變調整,將嚴重制約民族經濟的發展和創新活力。 無論是從個人權利,還是經濟發展的角度看,“對內開放”都是整個社會開放過程中極為重要的一個方面。加速推動和深化對內開放的水平和程度,扭轉國家開放格局上的內外不平衡,刻不容緩。 作者:□張貴峰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