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日報:路橋成本已收回 收費站為何超期服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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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1月23日 09:55 工人日報天訊在線 | |||||||||
生查子 貴陽市附近的貴花公路,修建時從銀行貸款1500萬元,通車收費7年后,當地人大在檢查時發現其收取的通行費達6371萬元,是貸款金額的4倍多。在貴陽市50名人大代表聯合質詢下,收費才被終止。貴州省消協的專家說,現在全國有多少收費站在“超期服役”,實在很難說。(見11月22日《濟南時報》)
進津要收“進津費”,進滬要收“進滬費”,收費站包圍城市、遍布公路的奇特現象,皆因“貸款修路,收費還貸”。不過償還貸款要到何年何月,多數沒個明確說法。至于全國有多少公路收費站,按照交通部的說法,2003年全國允許設立的公路收費站(點)有3112個,其中經營收費站(點)705個,還貸公路收費站(點)2407個。這里面有多少個在“超期服役”,恐怕沒有多少人能說得清。 不過翻翻近來的報紙,類似于貴陽市人大代表揪出的“個案”還真不少。比如新華社報道的投資1900萬元建成的福建泉州公路橋,自大橋建成設立收費站以來,連續征收通行費18年,總收入超過5億元。還有《法制日報》報道的霍英東先生于1988年捐建的廣州洛溪大橋,地方政府在過去十幾年中已收取了8個多億的通行費。 早已收回了修路建橋的成本,還聽任收費站“超期服役”,被一些人視為“錢袋子”的收費站,不僅侵犯了公眾財產權,“超前消費”了當地的發展資源,更是在透支民心民意與政府公信力。 公路收費不該是筆糊涂賬,收費站更不能成為沒有生命期限的“斂財童子”。筆者建議,有關部門給每個收費站都建一個透明賬單,對早已收回成本、仍在“超期服役”的收費站,堅決關停;對那些正在收費還貸的收費站,也要樹一面收費倒計時牌,以方便公眾監督。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