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企不是市場化企業 老總不能享受市場化高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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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1月23日 09:34 每日經濟新聞 | |||||||||
葉檀 每經評論員 國企高管激勵是一個老大難問題,這從國資委對于國有控股上市公司高管股權激勵反反復復的權衡、吹風,就可窺一斑。 最近的表態來自于國資委企業分配局局長熊志軍,他表示國企管理層激勵可以引入
參照國資委官員以前的一些言論,可以肯定一些國資委官員是認可對國企高管實行市場激勵辦法的。這對國企高管而言是好消息,美國成功的職業經理人收入動輒上千萬美元,筆者并不是想跟國企老總作對,只想指出,這一貌似市場化的方案在跟市場作對。 允許國企高管享受市場化激勵制度,無非是想證明,國企也是市場化的企業。但這一點難以取得事實的支撐。國企高管是市場化的職業經理人嗎?市場經濟中行之有效的高管激勵制度,所對應的顯然應為市場化企業中的職業經理人。 市場化的企業,前提是產權明晰、與其他企業平等競爭,經理人聘用由董事會或出資人負責,經理人的薪酬由市場定價。 按此標準,部分國企與市場化差距甚遠。像中石油這樣占有壟斷資源的國企,在世界油價高企時,其利潤自然是節節上升,但誰能分得清這些利潤哪些來自于壟斷地位,又有哪些來自于經營者的企業家能力?今年我國航空公司利潤下滑,南航、東航等公司均言之鑿鑿將責任推給中航油的壟斷和油價的上升,卻絕口不提公司成本控制,加上財務不透明,無人能夠判斷這些公司的經理人稱職與否。 更重要的是,目前央企核心管理層的任命仍然沿用行政任命體制,與其將他們稱為職業經理人,還不如稱為政府官員更恰當。2004年中三大電信運營商高層互換,就是行政命令的產物。這些高管既無需為哪家公司的經營業績負專責,又可以穩坐釣魚臺,顯然應該納入政府規定的固定薪酬框架。附帶說一句,他們所獲薪酬不菲。 以上事實足以證明,我國的國企主管與市場化的職業經理人缺乏可比性,用職業經理人的薪酬激勵制度來對應國企主管的薪酬制度,乃屬荒腔走板的不經之談。在國企內控機制尚未健全的情況下,國企老總的市場激勵倒是很有可能異化為各據山頭的分肥行為。 目前國資委對于央企負責人的考核,采用的是2003年底制定的《中央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暫行辦法》,“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相結合”。今年8月考核成績首次揭榜,在納入考核的179家央企中,有13家沒有達到年初簽訂的業績考核目標,今年上半年,共有106家企業實現利潤同比增幅出現回落,其中同比下降的有67家。與此相對應的是,只有三家企業由于發生重大、特大安全生產事故和重大財務違紀事件,分別給予了降級處理。可見,業績考核的象征意義遠大于現實意義。而即便如此,仍遇到了強烈反彈。用傳統的考核辦法尚不可行,遑論進行市場化考核? 國企高管中有人具備職業經理人素質,但在國企進行根本性的市場化改制之前,對不起,他們只能遵守與社會簽訂的無形契約,在官員與經理人身份中二者擇一。他們如果有意見,就應該呼吁盡快進行產權與聘用制度改革,而不是在非市場化的競爭中要求市場化的高額激勵。 作為最終出資人代表,掌握國企全面情況的國資委官員一味強調國企高管激勵問題,未免片面。事實上,國資委也曾出高薪在世界范圍聘請職業經理人,結果又如何呢?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