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煤染紅頂 官煤勾結末日何時來臨 | |||||||||
---|---|---|---|---|---|---|---|---|---|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1月18日 16:07 人民網 | |||||||||
記者 阿木 在多起礦難中,人們憤然看到“官煤勾結、貓鼠同眠”的可惡嘴臉:安監局長當了“黑心礦主”,分管領導坐享“干股”,有關干部和公務員參股分紅。官煤勾結,實際上就是權錢交易,官員以權力尋租,煤礦老板花錢買通權力,官煤雙方結成利益共同體
只要花上幾十萬元到二百來萬元的投資取得采礦許可證,就可以獲得以百萬噸計的煤炭資源的開采權。表面上,這些資源還是國家的,實際上,只要再交上平均每噸一塊多甚至只有幾毛錢的資源補償費,礦主就可以把煤礦當做自己的私有財產來開采。于是,一個年設計生產能力3萬噸的煤礦,不超能力生產,全部交足有關稅費,一年的純利潤也能達數百萬元,超能力生產甚至能達上千萬元。正是因為這塊肉太肥,才吸引了一些官員不惜受到紀律處分來投資,煤礦老板即使是割下一塊來行賄官員,留給自己的也仍然很大。 8月30日,中紀委、監察部、國務院國資委、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聯合下達了要求官員從煤礦撤資的“9·22”時限,過去的一個多月時間里,一部分地方官員迫于壓力相繼從煤礦撤資。而從全局的角度出發,官員撤資情況并不樂觀,內蒙古一擁有煤礦股份的官員竟公然聲稱:“寧不當官也不撤股!” “血煤”染“紅頂” 過去有種生意人叫做“紅頂商人”,他們依附于高官,靠官商勾結起家,其中佼佼者莫如清末的胡雪巖。而現在的紅頂商人大不同了,以前的紅頂商人多是商而不是官,如今的“紅頂商人”則是官商合一。目前國內“紅頂商人”云集的行業大概要數煤礦行業了,所以人們稱之為“官煤勾結”。 如何勾結呢?很簡單,方法一:投資入股;方法二:權力入股。官煤勾結絕大多數都是以權力入股,就是說,當官的分文不出,坐在辦公室,礦主就會乖乖地自動送上股份。官員既然“入股”,與礦主同坐一條船,自然是利益均沾,有福同享。這等于為礦井買了保險,隨時可以開挖,管他安全不安全。于是無數礦難就此發生,無數礦工命喪黃泉。 今年3月,黑龍江省七臺河市新富煤礦的瓦斯爆炸,奪去了18條礦工的生命,事后調查發現,這個沒有開采許可證的煤礦,礦主竟然就是當地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的副局長。8月7日,廣東興寧發生礦難,123名礦工因透水事故遭活埋。事后的調查顯示,煤礦的60多位股東中,不少就是政府官員和公務員,礦主曾云高是當地人大代表。難怪這個礦井雖多次被勒令停產整頓,最終都可輕松過關。一次次慘劇過后,中央終于下決心要全力整頓煤礦,重點要清理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或國企負責人入股辦礦、接受饋贈“干股”,違法違規支持其親屬辦礦,為煤礦企業辦理各種證照從中收受賄賂,為違法生產煤礦充當“保護傘”等惡劣行為。但不少人對此表示疑慮:“最后通牒”能嚇得住那些見慣風浪的腐敗官員嗎? “限期令”因何“疲軟”? 截至目前,山西省共清理出922名官員投資入股煤礦,涉及金額達9247.47萬元人民幣,其中十一個地市的836人已撤出入股資金4077萬元,剩余86人的撤股工作正在進行。新疆共清理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和國有企業負責人投資入股煤礦62人,撤資退股金額267萬元。 江西一批投資入股煤礦的干部向所在單位登記并退股,涉及股金1700余萬元;內蒙古已有110余名官員從煤礦撤資,金額達600余萬元;陜西省已有53名官員從入股煤礦撤資625萬元,其中縣處級兩人,被免職兩人;安徽省已有12名官員從入股煤礦撤資,金額達215萬元;貴州、湖南、河北等9省共有497名公職人員從煤礦撤出投資,其中,國家機關工作人員325人、國有企業負責人172人…… 在過去歷次煤礦治理整頓中,由于一些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國企負責人參股辦礦,其中存在著利益關系甚至官商勾結、權錢交易的腐敗現象,他們公開或暗中包庇袒護在整頓范圍之內的礦主,或者利用各種手段阻止關停不達標的煤礦,不僅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而且還留下了諸多重大安全隱患。 這道“最后通牒”是無數條人命換來的,如果再得不到落實,仍然只是“撐死膽大的餓死膽小的”,那么有效遏制礦難仍將是一句空話。我們只有依據法律,嚴密監管,形成高壓態勢,不給違法者以喘息之機,打一場治理“官煤勾結”行為的持久戰,切實改變過去“理不直、氣不壯、腰不硬、刀不快”的執法局面,最終斬斷“官煤勾結”這只導致礦難頻發的無形黑手。 中央要求地方公職人員主動撤出入股煤礦投資的最后期限以來,媒體和公眾對此給予了特別的關注。個中原因顯而易見,當屢屢發生的礦難幾乎不停地敲打人們的神經時,人們期待這次能斬斷“官煤勾結”的黑色鏈條,補牢煤礦安全網的巨大漏洞,給礦工以充分的生命保障。 但是目前的結果似乎不那么樂觀。雖然一部分地方官員迫于壓力相繼從煤礦撤資,但在內蒙古、山西等地,還有許多公職人員沒有主動從煤礦撤出投資。 沒有人撤資并不是說在基層沒有公職人員在煤礦入股,就全國而言,中央發文“最后通牒”顯然不是無的放矢,而從個案來看,湖南婁底市一個地方煤礦就有32名黨政干部入股,以“管”窺“豹”,也可證明公職人員入股煤礦現象之嚴重。 那些公職人員之所以不主動從煤礦撤資,其原因正如那位煤礦老板私下透露的,“寧不當官決不撤股”。入股煤礦的官員會在“當官”和“煤礦分紅”中進行比較判斷,在“每年投入20萬元收益至少是20萬元”的暴利面前,做官的“含金量”可能會低于入股的收益。 況且,如果不主動撤資會帶來怎樣的風險,入股者心里也不會不盤算。他們大多以手中的權力作“股”(即“干股”),即使是真的投資,也不會愚蠢到用自己的真名入股的程度,他們不出現在股東名單上,所以很難被發現。而且,入股煤礦的官員一般都不是一兩個,在婁底市的那家煤礦有32個官員入股,這些人分布在鎮政府、煤炭、礦管、安監、稅務、公安等權力部門,他們已經結成了利益共同體,這無疑加大了查處的難度。所以,難怪煤礦老板比喻官員從中受益是“比搶銀行都來得快,并且不承擔任何風險”,在這樣的情形下,他們會樂意吐出到嘴的肥肉嗎? 黑心礦主冒險生產是一種賭博,入股官員甘冒丟官風險而不撤資也是一種賭博。賭博現象的存在,必然是賭徒能幻想從中得到一些利益,也的確有人從中得到了一些利益。鑒于此,人們更期待,在接下來的時間里,有關紀檢監察和司法部門能加大查處力度,讓那些不愿懸崖勒馬之徒品嘗“賭輸”的滋味。 公開信息顯示,僅今年上半年,全國煤礦事故死亡人數就達到2672人,同比上升了3.3%,其中特大事故死亡704人,上升114.6%。類似悲劇頻頻發生的背后,干部參股煤礦早已成了公開的秘密。 國家安監總局新聞發言人黃毅表示,已掌握的統計數據似乎與實際情況還是略有差距。全國24000多家小煤礦,估計還有相當一部分公職人員入股。 要行動不要“運動” 針對“官煤勾結”愈演愈烈之勢,各地也采取了一些舉措。山西省政府前不久出臺了《關于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煤礦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決定》,省紀委和組織部也出臺相關文件,禁止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投資入股參與煤礦生產經營活動,在監管、打擊非法煤礦方面有失職瀆職行為的各級黨委主要負責人也將受到責任追究。 “清理整頓后,誰敢再趟煤礦這根高壓線,一經查實一律就地免職。”“打擊煤礦各類‘保護傘’,絕不手軟。”河北省要求,凡各類國家公務人員在有關部門規定的期限內撤資,如實報告登記的,屬于知錯就改不予追究。然而,如果沒有如實登記撤資或者隱瞞真相、繼續入股辦礦的,一經查實一律就地免職,并依規定嚴肅處理。 全國各地類似的通知決定層出不窮,但是白紙黑字的“最后通牒”背后有哪些具體措施或者法律法規支持呢?在轟轟烈烈的檢查過后,是不是還是老一套的官樣文章?煤礦不可能永遠被關閉下去,“官煤勾結”的同盟不可能自行瓦解,如何界定查實公職人員的煤礦投資行為,并采取有效手段讓相關公職人員限期撤出煤礦投資,對主動撤資的人員如何處置,怎樣使清理工作收到具體成效,凡此種種將切實考驗政府的執政能力。 有關人士分析,國家需要及時對煤炭資源配置的相關政策作出調整,扭轉暴利現象,才能徹底斬斷“官煤勾結”的黑手。此外還必須進一步加大責任追究力度,完善監管體制、落實監管責任、加大對違法違紀官員的處罰力度,這樣才能建立起打擊非法煤礦的長效機制。 辦案人員通過湖南婁底新化煤礦一案發現,如果國家出臺政策法規明文規定,煤礦的生產經營運作仿照上市公司運作辦法,將股東名單、股權分布以及生產、經營方面的重大信息都向社會公布,增加透明度,將有利于遏制和查處“官煤勾結”現象。 打擊“官煤”任重道遠 官煤勾結、權錢交易,是我國礦難不止的根源之一。官員權力尋租,老板花錢買路,結成利益共同體,制造了無數的安全隱患,吞噬了眾多礦工的鮮活生命,每一次礦難事故都給一批家庭留下了幾代人難以愈合的傷痕。 要徹底扭轉煤礦安全生產困局,僅僅指望“撤資令”還是不夠的:其一,官煤勾結、權錢交易,有著長期性、復雜性和頑固性,已經經過了很長一段時間的發育,權力與資本、官員與不法礦主之間,已經通過巨額利潤建立起種種復雜的利益裙帶關系。其二,一些腐敗分子將“法不責眾”看作是自己的“護身符”和“防彈衣”,認為這已成為普遍現象,違規違法也就不再是問題。其三,隨著監察力度的加強,官煤勾結的形式日益隱蔽,以公務員身份直接投資入股辦礦的現象越來越少,有的官員是以權力入暗股,靠不成文的“干股”分紅;有的官員則是以家屬、親屬、朋友的名義間接入股,清查起來有一定的難度。 一些專家認為,遏制官煤現象,首先要嚴格執法,對于逾期沒有如實登記、撤出投資或者隱瞞事實真相、采取其他手段繼續投資入股的人員,一經發現查實,一律就地免職,以整頓紀律和作風。建立中央與地方、安全監督部門與其他部門聯動的機制,嚴防地方保護主義,地方領導決不能以發展本地經濟為理由,對官煤勾結行為態度曖昧、心慈手軟。 我們必須看到,打擊官煤勾結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斗爭,決心必須十分堅定。從長遠來看,根治官煤勾結,不能滿足于關掉了幾個礦井、懲治了幾個貪官,而需要逐步建立健全一整套科學嚴密的管理體制和制度,從嚴治亂,綜合治理。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