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政策須繼續推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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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1月15日 11:17 南方日報 | |||||||||
迅之 廣州市從2000年1月1日起開始了低收入困難家庭救助工作,目前已有1.5萬人享受低收入困難家庭的相關優惠政策。近日,市政府決定將低收入困難家庭的認定標準調高到人均月收入390元,這一標準將從12月1日起開始執行。同時,低收入困難家庭還可享受數項收費減免(詳見本報11月12日A05版報道)。
調高低收入困難家庭的認定標準,一是可能擴大政府救助的范圍;二是契合了經濟社會發展的水平。舊的標準是幾年前制定的,在當時可能符合地區的各階層發展狀況,但是,隨著經濟的發展,社會諸多方面的發展指數也出現了變化,家庭經濟支出成本可能隨著物價上漲、公共品需求變化等而出現上升狀況,從而使得貧困家庭實際收入水平降低。因此,根據經濟發展水平而對低保認定標準作出適當調整,可以起到保障弱勢群體經濟利益的作用。 但是,如何調整低保標準,低保政策的施行狀況如何等等,都應當更清晰地呈現在公眾面前。實行低保的目的是建立健全社會福利及社會救助制度,通過收入保障體系向低收入者和貧困群體提供一般津貼和特殊補助,以滿足其基本的生活需求。同時,低保開支于政府公共財政,面向的是眾多低收入人口,這項政策因此就具備了公共福利的性質,屬于公共品的一種。既然是公共品,又牽扯到一個較為龐大的階層的切身利益,所以,該公共品從形成到支出再到執行情況等各個方面,均應該是一個公開透明的程序,以保證低保政策實施的有效性。 根據世界銀行的分析,我國目前的城市低保只覆蓋了符合條件的城市人口的1/3,在低保對象的確定方面,我們必須建立一套公平、公開、透明的機制,以避免出現“貧困邊緣”群體比貧困群體更窮的景況。如果不就業的貧困群體比低工資的“貧困邊緣”群體收入還高的話,那么,一些有工作能力的貧困人口就會選擇逃避就業。因此,社會保障體系應當有足夠的和可持續的資金,鼓勵人們為改善生活而努力工作,以防止貧困固化,并帶動經濟增長。 城市貧困不是一個新生的問題,也不是一個短期內就能解決的問題,它必然隨著社會的發展而呈現出新的特點。我們可以借鑒國外反貧困的經驗,建立長效機制,保障困難群體的生活和發展。比如說加快社會保障、特別是社會救助方面的立法工作,借鑒國外分類救助的工作福利制度原則,進一步完善或設計城市低保及其他相關社會救助制度等。 低保政策的實施欲達社會穩定和發展的目的,不僅需要縱向制度上的遞進,也需要橫向制度上的遞進。一是要保證救濟的效率,二是應使低保政策促進就業,而不是相反。所以我們不能把困難群體視作社會福利和救助的被動接受者,而是要通過制度變更,把他們吸引到各種開發計劃中去,使他們在保證基本生活的前提下,有繼續發展的需求。只有這些困難群體的發展權得到了保證,經濟和社會的協調發展才有可能得到保障。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