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沒有技術瓶頸 向富人征收遺產稅也需謹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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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1月14日 10:18 南方都市報 | |||||||||
財政部副部長樓繼偉近日表示,中國不準備征收遺產稅,目前也沒有征收遺產稅的計劃。原因在于,征收個人所得稅所需要的相關信息很不完善,無法實施。應當承認,這一技術性解釋目前是有說服力的。不過,從更長遠的角度看,即使未來克服了這一技術瓶頸,是否開征遺產稅仍需仔細考量。 可以預料,樓繼偉在這個時刻宣布這一政策,可能遭到強烈批評。因為目前民眾對貧
而對于這些人士,社會本來需要鼓勵繼續發財致富,因為這正是縮小貧富差距最有效的辦法。關于這一點,不妨看看其他國家和地區遺產稅改革的趨勢和經驗。香港特區立法會日前通過法案,決定從明年起取消遺產稅。其實,這種取消遺產稅的趨勢已經出現了二十多年,印度、馬來西亞、新西蘭及澳大利亞已在近20年里先后取消了遺產稅;意大利及瑞典也已取消這一稅項。布什政府的減稅計劃中也涉及到遺產稅,計劃在2010年前逐步取消聯邦遺產稅。 為什么會出現這一趨勢?香港財經事務局局長馬時亨的解釋說明了個中的經濟學原理:取消遺產稅可增加香港對投資者的吸引力,令更多投資者在香港持有資產,帶動更多資產管理業務在香港發展,增加就業機會,使香港成為更具競爭力的國際金融中心。因此,取消遺產稅盡管會令政府收入每年減少約15億元,但由于增加了香港在金融資產及地產市場方面的投資,又可為政府帶來更多印花稅和其它稅收。兩相抵消,政府稅收收入也許不會受到太大影響。 征收遺產稅,確實可以令富人對國家財政多做貢獻,若政府財政安排得當,亦可在一定程度上縮小貧富差距,有助于增加普通國民的福利。但政策的美德始終在于平衡。決策者必須在多種目標之間保持大體上的均衡,過分地偏向單獨某一個目標,最終會所得甚少或得不償失。 從國內目前的發展階段及民意來看,政府在政策取向上略微偏向于社會公平、致力于向普通民眾提供某種最基本的福利保障,這可能是必要的。但并不能因為追求這一目標而嚴重地損害其它目標,比如影響經濟增長。過去20多年的經驗已經證明,提高國民福利、減少貧困的根本途徑,仍然是社會的經濟增長。 在經濟增長的諸要素中,資本積累及有效的運用具有根本性意義。對于中國來說,經濟增長最大的問題當然是體制約束,但在此之后就是資本約束。而富人的資產大多表現為資本,或者將會轉化為資本。征收遺產稅,尤其是高比例的遺產稅,其實是將一部分本來可轉化為資本的資產變成消費性支出,從某種程度上將會侵蝕經濟增長的基礎,同時也會降低中國對于那些最具有企業家精神的人的吸引力。 因此,縮小貧富差距,是一個在明智的體制框架下由增長驅動的動態過程。它絕不等于停止發展,專注于對現有的社會財富進行再分配。正確的做法是,通過改革平等地保障每個人的自由和權利,保障所有人平等地參與公共決策的權利,以此確保經濟的長遠平穩增長,同時也確保每個人都能夠分享經濟增長的成果。 很多國家開征遺產稅的另一個依據是倫理性的,即借以實現每個人在社會生活中的起點平等。但由法律之下的權利平等到機會平等,再到起點平等,以至于結果平等(也即平均主義),其對于社會正常發展的正面作用,是呈遞減趨勢的。若存在不平等,政府自然應當首先致力于解決權利的不平等和機會的不平等,事實上目前的貧富分化或者人們對于貧富差距的不滿,也主要是權利的不平等造成的。在此類問題解決之前,單純通過財富的再分配來實現社會公平,應當說是一個不可能的任務。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