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研發的政府選擇 | |||||||||
---|---|---|---|---|---|---|---|---|---|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1月11日 15:11 和訊網-《財經》雜志 | |||||||||
疫苗是典型的公共物品,其研發需要投入大量成本。私人研發出來的產品由于產權約束,通常導致疫苗價格過高,無法得到大規模普及。若迫使私人開放其擁有知識產權的疫苗研發產品,又會對私人產權造成侵害。 目前通行的做法是由政府出錢進行疫苗研發。國家重點實驗室及各大院校的研究中心每年從國家財政獲取研究經費進行研究,成果最后轉化為國家所有的產品,這樣做的確能
如果政府轉換思維,將投入研發的資金花在補貼上,變“事先投入研發”為“事后獎勵成果”,將預算投入轉為事后獎勵,那么,這種激勵機制就能鼓勵研發者之間的競爭,從而篩選出最有效的疫苗投入使用。即使預算額度不變,但事后獎勵的額度集中就變得比較大,從而可能對研發者產生潛在的激勵。 上海 李華芳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