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開11462億民工工資就是所謂的勞動力優勢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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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1月11日 09:34 東方早報 | |||||||||
文 張貴峰 國家統計局數據表明,2004年全國農民工月均工資為539元,而同期的城鎮職工則是1335元。這意味著,2004年全國因為雇傭農民工一項就節省了11462億元的工資開支,相當于當年中國GDP的8.5%,這大體相當于中國當年的經濟增長率。(11月10日《人民日報海外版》)
談到民工工資,近年來我們耳熟能詳的數字是:全國農民工被拖欠工資1000億。然而,上述新聞卻清楚地告訴我們,發生在1.2億農民工身上的工資困境遠不止此———比拖欠更嚴重的是,11462億的所謂工資節省,前者甚至還不到后者的一個零頭。那么,這種巨額“節省”意味著什么,或者說,它究竟“節省”了什么呢? 當然,從表面上看,此一“節省”的正面價值十分明顯:不僅直接推動了國家經濟的迅速發展,而且造就了一些主流經濟學家津津樂道的所謂廉價勞動力的“比較優勢”———一年的節省數量甚至可以完全抵消GDP增加值的驚人事實,就是對此的生動說明。但是,從農民工的自身利益,尤其國家的長遠發展來看,如此的“節省”,難道只有正面價值,或者說僅僅意味著“比較優勢”嗎?事實肯定不是這樣的。正如有學者指出的:“他們為城市的發展作出了巨大犧牲”,“沒有這個群體的發展,就沒有中國的可持續發展”。 很明顯,掩藏在11462億工資節省背后的,不僅是民工們現實經濟利益的被“節省”,更是伴隨這種經濟利益的巨大權益犧牲和自身發展損失———因為這種節省,他們不得不在“缺乏勞動保護、超時疲勞工作現象十分嚴重,職業病和工傷頻發”的工作環境中透支生命;還是因為這種節省,他們沒有城市居民的平權身份、缺乏各種必要的社會保障,孩子在城市上不了學、上不起學,自己更是吃不起藥、看不起病…… 行文至此,不能不讓人想起日前一位經濟學家在反對給低收入者漲工資時的高論———“如果工資提得太高,投資者把產業都轉移到工資更低的越南去了,這樣的話,我們打工者連工作的機會都沒有了”。問題在于,這種建立在犧牲、剝奪勞動力價值基礎上的打工機會,是一種什么樣的機會?基于此的經濟發展,是公平和諧的發展,還是兩極分化、損害社會價值根基的發展? 所謂工資,其實不僅是一個收入概念,更是一個權利概念,包含維持勞動者體面尊嚴生活所不可或缺的各種社會人身權利,如健康權、教育權等等。因此,這個意義上的工資實際上是不容“節省”的,否則,那必然意味著勞動者基本權利的犧牲,其后果只能是,勞動者體面尊嚴生活的喪失,社會長遠可持續發展的再生產基礎的被破壞。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