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視點報:金融生態環境 回歸到叢林法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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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1月10日 13:57 經濟視點報 | |||||||||
金融生態:回歸“叢林法則” □本報評論員 陳明星 對于金融界乃至整個社會而言,最近都是“猛料”頻出的日子。
11月7日,中國人民銀行首次對外發布《中國金融穩定報告》,指出了影響中國金融穩定的十方面因素,并坦言“金融穩定并不追求金融機構的‘零倒閉’”。 此前的11月5日,曾被外界譽為“原子彈”的《中國城市金融生態報告》終于浮出水面。其令地方政府最感緊張的,是由中國社科院金融研究所歷時一年炮制的重量級“榜單”——“2004年中國城市金融資產質量排名”,而“排名”恰恰是當地金融生態的反映。 由于金融是近年來備受各界關注的領域之一,從股市到期貨,從利率到匯率,其一舉一動無不牽動著各界神經。此番金融機構將引入淘汰機制,加強市場約束,防范道德風險,無疑將早已為人詬病的金融體制推上改革之途;而脫胎于仿生概念的金融生態概念從提出到漸被國人接受,則反映了“叢林法則”在金融生態領域同樣適用。 “叢林法則”的核心在于競爭,并通過競爭實現優勝劣汰。在現代市場經濟條件下,金融生態不僅關系到一個區域的軟環境和文明程度,而且是影響資金流向的重要因素,區域間資金流動性、效益性、安全性更多地取決于地區信用環境和金融環境,即金融生態。因此,金融生態直接影響到該經濟體的經濟發展水平,從一定意義上講,金融生態就是競爭力。 而要使金融生態保持競爭力,作為金融生態主體的金融機構,必須遵循“叢林法則”,形成一個能使經營不善的金融機構被淘汰出局的機制。在金融機構即將打破“零倒閉”的背景下,金融機構必須增強風險意識,提高經營運作水平。 就是說,在金融生態領域,金融企業必須遵循市場經濟優勝劣汰的“叢林法則”。由于市場經濟的發展,目前這一點已基本具備,關鍵是要加強對企業的監管力度,防范類似挖空酒鬼酒集團的劉虹及“神五”功臣厲建中之流在資本市場上再度“長袖善舞”。 當然,監管的方式不一定局限于官方層面。曾在去年淚灑中國的審計署審計長李金華日前坦承,審計發現的問題很多是體制上深層次存在的,不可能在短期內通過審計就完全解決,但是即使“屢審屢犯”,審計署還是要“屢犯屢審”。官方層面的這一嚴正態度無疑令人鼓舞,而與此同時,學術層面如挑起“郎顧之爭”最終挑翻顧雛軍的郎咸平,亦尤顯難能可貴。 另外,政府在監管之余,更應著力培育金融生態,優化地區政策環境、法律環境和信用環境,促進金融業和經濟的成長。11月2日,香港立法會通過了《2005年收入(取消遺產稅)條例》。該法案將從明年的2月11號起生效。屆時,香港將正式取消遺產稅。盡管此前該法案在討論過程中也曾遭遇一些人包括有些富豪的反對,并且香港特區政府每年可能因此減少約15億港元的收入,但由于金融業是香港的重要經濟支柱之一,為了形成資金的“洼地效應”,吸引更多公司和專業人才前往香港,帶動更多資產管理業務在香港發展,使香港成為更具競爭力的國際金融中心,香港仍將成為亞洲區主要金融中心中唯一取消遺產稅的地區。 但無論是政府的監管還是扶持,對所有金融機構而言,都是公平的,都只是促使“叢林法則”得以運行的保障。在政策優惠時代終結以后,一場以“叢林法則”為游戲規則的金融機構間的貼身肉搏將不可避免,準備不足、經營不善者勢將成為率先打破金融機構“零倒閉”的不幸者。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