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華:建立完善利益制衡機制比煤熱聯動更重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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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1月10日 10:32 南方日報 | |||||||||
張華 繼今年5月“煤電聯動”政策正式實施后,國家發改委和建設部日前聯合下發《關于建立煤熱價格聯動機制的指導意見》,宣布正式啟動煤熱價格聯動機制,以理順煤炭、熱力價格關系,確保熱力企業正常生產經營和城鄉居民冬季供熱采暖。
有句歌詞叫“你就像那冬天里的一把火”,對于幾乎全面虧損的我國熱電行業來說,煤熱價格聯動機制就像一把火,溫暖了他們的心窩。然而業界卻不約而同地皺起了眉頭,懷疑其可行性,懷疑其順暢度——價格聯動只是一個表層的治理方案,如果各利益主體還是習慣打自己的“小九九”,聯動機制有可能迅速瓦解,并伴隨著社會福利成本的攀升。 我國熱電企業常喊“我快虧死了”,煤炭企業也疾呼“我處于弱勢”,然而他們從來沒有“同病相憐”過。究其原因,是由于我國熱電企業在利益格局上與大型國有電力集團不是“同道中人”,所以常受歧視。比如煤電聯動政策就只針對燃用國家統配煤炭和電力調度為省級電網的發電廠,燃用市場價格煤炭同電網的地方調度電廠與包括熱電廠只能“望聯興嘆”了。 人受了窩囊氣總想找個出氣筒,企業同樣存在類似的心態。在與強勢利益集團博弈過程中喪失話語權的熱電企業,很有可能將窩囊氣轉嫁到消費者頭上。再拿“煤電聯動”來說,聯動機制允許將上漲煤價的70%轉移到電價,事實上如今電價上漲早超出了合理幅度,幾乎超了三倍——消費者為價格的“亂聯動”買了單,卻毫不知情。 如此看來,選擇行政干預會造成利益失衡,而選擇聯動式的市場運作又面臨轉嫁欺詐。在這樣一種形勢下,外資熱電廠會對我國的政策環境產生懷疑(美國賽德、德國漢堡等外資電力撤離便源于此),而漸漸覺醒的消費者也會發出質疑聲。筆者認為,消除這些質疑,有必要一個具有利益制衡能效的第三方監督機構的出現。 第三方監督機構是獨立于煤炭行業與熱電行業之外的一個行為主體,類似于行業協會,不過涉及的是兩個行業。這一機構至少在三方面可發揮作用。一是減弱國家的行政干預,取消不公正的利益保護;二是積極推進煤炭與熱電行業的溝通機制,協助雙方從長期內訌的氛圍中共同“突圍”;三是站在公眾的立場上,防止價格聯動過程中的企業的欺詐行為與霸王條款。 順暢聯動機制的兩個鮮明特征是公平與信譽,而第三方監管機構均能在這兩方面發力。一方面,與政府部門溝通,爭取民營資本、外資、合資等我國熱電行業主要投資來源與國有熱電資本享有同等的話語權;另一方面,以消除煤炭與熱電企業之間的仇怨為杠桿,促進雙方依法制訂匹配性的供需合同,以減少行業盲目投資導致的體制危機與信譽下降等陰霾。 當然,第三方機構制衡的愿景是好的,但由于煤炭與熱電領域計劃經濟陰影猶存,它能充當煤熱聯動的潤滑劑,而永遠代替不了發動機。其實“利益相關”是明擺著的事實,關鍵還得兩行業的企業具有協同的意識,而不是淪為博弈論中那兩個不合作的“囚徒”;政府部門更應從環保項目稅收減免、融資優惠等方面真正給聯動企業以公平與激勵,如是堅持,煤熱聯動機制才能不打折扣,并健康、穩定地持續下去。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