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謹防用所謂國家金融機密來剝奪存款人的知情權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1月07日 14:26 人民網-江南時報

  黃玫 吳俊

  11月3日,光大銀行廣州分行越秀區支行原副行長陳向群騙貸案一審宣判,多家媒體記者前往旁聽,卻遭到了該行工作人員的阻撓。事實上,銀行工作人員以“影響金融穩定”、“銀行機密”為由封鎖信息并非首例。然而,在銀行改革逐步深化的同時,進行充分的信息披露、強化社會公眾監督也應該成為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

  因為貿然發放貸款給一名“老板”導致貸款無法歸還,36歲的副行長陳向群不得不一次又一次采取虛假擔保手段騙貸填補漏洞。據檢察機關指控,陳向群等人4次采取虛假擔保手段向光大越秀支行騙取貸款數千萬元。法院以違法發放貸款罪、貸款詐騙罪判處其無期徒刑。

  在法院進行宣判的同時,銀行的工作人員與多家媒體記者卻在庭外進行了“斗爭”。盡管多名記者辦了旁聽證,但因為數名光大銀行的男性員工堵在法庭門口橫加阻撓,最終沒有一名記者能進入法庭旁聽。一名自稱是光大廣州分行某經理的人聲稱此案“事關重大,不能報道”。在此過程中,多名記者與銀行員工發生語言及肢體沖突。庭審結束后,多家媒體記者接到電話,要求記者對此案不予報道或至少“不點名”。宣判當天,光大廣州分行甚至派出專門人員,前往廣州各大媒體進行公關。如此遮遮掩掩,諱莫如深,實屬罕見。

  廣州幾大媒體記者得出一致評價:但凡涉及金融機構的案件,大都弄得格外“緊張”。一位長期關注金融案件的律師說,金融界至今沒有真正走向市場化,一些事情總是弄得神神秘秘,殊不知,正是這種“神秘主義”導致犯罪分子有機可乘。腐敗分子不喜歡“陽光”,他們喜歡用神秘的“國家金融機密”剝奪存款人和社會公眾的知情權,掩蓋自己的私人利益。

  近年來,銀行業案件頻發,與上述“金融神秘主義”難脫關系。

銀行改革的步伐在加快,交行、建行相繼在境外成功上市。在引入外資的同時,更重要的是要引入先進的管理理念和制度,其中也應該包括較為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銀行要對投資者負責,更要對社會公眾負責,當然不能簡單地以“影響金融穩定”為由,剝奪公民的知情權,拒絕社會力量的監督。

  記者從

銀監會了解到,為了破除這種“金融神秘主義”,我國將在銀行業金融機構倡導“陽光金融”,進一步擴大城市
商業銀行
信息披露試點行范圍,在原32家試點行的基礎上,今年將再增加38家城市商業銀行作為信息披露試點行。但愿,通往“陽光金融”的道路不再遙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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