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駐京辦要多為進京農民工服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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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7月25日 13:13 人民網 | |||||||||
昨日《新京報》發表社論《根治“駐京辦問題”需要雙向努力》,指出駐京辦的主要職能是跑部委、拿批件兩個。 筆者認為還應該補充一個,就是為地方黨政官員在京提供各種服務,即接待職能。只要地方官員來京,不論公事、私事,都需要駐京辦的大力協助和服務,而這種服務又是駐京辦工作中最煩瑣和最麻煩的,因此有人形容駐京辦是地方大員的“行宮”。
也正因為上述駐京辦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使得一部分駐京辦工作人員在工作態度和作風上發生變化,變得驕縱、蠻橫、不可一世,由此出現了各種腐敗現象。對此,筆者認為解決“駐京辦問題”,除了社論所說的兩種方法外,更需要駐京辦轉變職能,設立監督機構,形成監督機制,增強對駐京辦的監督力量。 如今北京的外地人越來越多,問題也應接不暇,駐京辦應該在這個方面發揮作用,不僅僅要為地方黨政官員服務,更應該為地方的百姓服務,如信訪、進京農民工的各種協調服務。很多駐京辦能夠為地方黨政官員及其家屬提供各種公私服務,大都是免費的,并投其所好,公款吃喝旅游等,浪費、腐敗現象經常出現。這種接待職能實不可取,應該禁止。而當今社會電子網絡發達,交通通訊便利,加之政府部門一直在推行網上辦公,中央各部委、地方黨政部門、駐京辦應該綜合利用這些科技因素,高效行政,減少公關和應酬。因此,轉變駐京辦的工作職能,就是弱化其應酬、公關和接待職能,強化其為民服務的職能。 另外,“駐京辦問題”許多都是監督缺失造成的。雖然有規定,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負責各駐京辦的管理和協調工作,然而各“駐京辦”的各種工作,主要還是由其派出部門負責管理,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不過是一個宏觀指導機構,對駐京辦的日常工作無權干涉。而駐京辦在日常工作中的“非常規”做法,當地政府大多不過問。因此,需要加強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的監督管理職能,檢查各地的駐京辦,沒有經過批準成立的應該撤消,完善《外地政府(企業)駐京辦事處管理條例》,使駐京辦在財政、人事、工作等方面更加透明。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