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守市場取向 攻堅綜合改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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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7月17日 09:40 21世紀經濟報道 | |||||||||
開始于1970年代末的中國改革開放,駛過了整整26個年輪,鑄就了前所未有的輝煌。人民生活水準普遍提升,個人獲得了更多的自由和選擇,提供三分之一GDP和五分之四新增就業的非公經濟成為市場繁榮的重要支柱,社會進步和經濟發展支撐了中國的和平崛起,足令世界側目。 然而,也就在今天,輿論界對于“改革”的取向和內涵頗不明晰,因為近年來在強
也就在今天,一些行政部門表“改革”之虛言,謀壟斷之實利;外部監督的缺失,導致“改革”成了部分行業壟斷和部門收權的擋箭牌,令那些真正欲改革而不能者心生灰冷之感。也就在今天,出于對貧富差距拉大和由此產生的失落感以及改革參與度的不高,不少民眾對改革的期望值正在降低。 近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持召開“中國改革高層論壇”,重新喚起了不少人對新一輪改革的熱情,在此時刻,要求我們明辨市場經濟的理念、規則和權利;在面臨眾多難題猶豫不決的時候,需要決心和果斷來捍衛和踐行它們。 一個完善的市場經濟體制,要有競爭性的市場,有獨立的市場參與者:治理結構完善的企業、經濟權利自由的個人和誠信獨立的中介組織,對資本、土地和勞動等要素和產品以及其他絕大多資源的定價和配置,只能通過市場機制完成,要有公正的、可預見性的法制環境,要有政府提供優質的公共服務和社會管理。而所有這一切的前提,就是要有一個嚴格規范的政府體制,其最重要的就是明確政府權力的邊界和行權的規則。 法治政府的基本理念是“凡法律未允許的,都是禁止的”。此亦依法行政之本義,即政府一切行為均需有法律作為依據。在這個意義上,政企分開、政資分開的關鍵是打破國企對基礎行業和資源的行政性壟斷,依據《公司法》,政府僅為單純經濟意義上的股東,按股份派董事;政事分開以及和中介組織分開,核心是政府不再對事業單位進行人事任命和財政支持,為中介組織釋放發展空間;金融改革要求政府放松管制,將金融機構還原為真正的企業;財稅改革希望在于政府不能隨意增稅減稅,財政開支和轉移支付須經法定程序;政府監管市場主體及其交易規則,須以法律為依歸。 政府應緊緊守住自己的邊界,不越“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之界。除了通過經濟手段和法律程序調節經濟,并維持公平有序市場秩序外,政府應退出干預微觀經濟活動,這是防止官員腐敗的釜底抽薪之策,也是趨向完善市場經濟之途。 責任政府不但對官員有明確的問責和追究機制,更要發揮社會輿論等外部監督機制的效能,通過透明行政,約束政府。 開放從來都是改革的驅動力。人們對加入WTO給國內帶來巨大的改革效記憶猶新,遺憾的是這種效應正在趨弱。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做負責任的大國,是每位國民對國家的期盼。從這個意義上,中國必須進一步“走出去”。“走出去”只能是雙邊或多邊的互動,這其實也是中國先接受、進而逐步影響國際規則的過程,這就要求我們摒棄固有的偏執,以開放之胸襟,在有關企業跨國并購、匯率和貿易談判中更具靈活性。其實,今日巨大成就的取得,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我們面向世界,對一些國際通行的市場規則和商業邏輯的主動認同。 在市場體制的確立和社會經濟的發展中,沒有什么比激發和擴大公民的積極性、主動性與創造性更重要的了,這要求保障和尊重個人的經濟自由與權利。在法治社會,公民權利建基于“凡法律未禁止的,都是允許的”這一根本理念。若此,則公民擁有廣泛的求學、遷徙、擇業、創業、交易的權利,任何對這些權利的限制,均須由憲法和法律授權。 在今日之中國,公民尤其渴求表達自己權利的良性機制,維護自身利益的協調和對話的合法渠道,參與新一輪改革設計的適度空間,公平的、可預見的而不是選擇性的、不確定的執法環境,等等。這些機制都還有待于進一步制度化,都是政府要提供的優質公共產品。 對于改革,我們要正本清源地明辨市場經濟的理念、政府行權的規則和公民個人的權利,下定決心,在其中融入我們的心智和行動。這樣我們才能扭轉權錢交易、內部操控等“壞的市場經濟”之頹勢,建立完善的市場經濟體制之愿景。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