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甲醛門 國產啤酒不必人人自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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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7月15日 10:24 紅網 | |||||||||||
日前,有關媒體稱國產啤酒95%含有甲醛,而消費者的知情權被侵犯,結果在業界引發軒然大波,國產啤酒遭遇“甲醛門”,啤酒制造商異議歸異議,卻不能不去理會,因為“啤酒95%含有甲醛”的問題,正在并不嚴謹的輿論環境下面臨偏離初衷的危險,這很有可能演化成一場社會批判和國際市場的圍剿。比如,繼媒體報道國產啤酒含有致病成分甲醛后,韓日兩國對此做出強烈反應:韓國全國緊急收回中國啤酒,日本衛生部也提出對從中國進口的啤酒進行調查。
我以為,國產啤酒大可不必人人自危,只要能夠充分把握好形勢,在啤酒生產和銷售服務過程中,千方百計地以消費者為中心,滿足他們的合法要求,必然會對自身企業的發展起到推進作用。若只想用非正當的辦法,以損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為代價來降低成本,只能會導致社會輿論的激烈反彈,對啤酒行業的健康發展造成致命的打擊。 當前啤酒行業的已經進入了理性成熟的階段,其發展勢頭也日益良好。從產量、銷售量及納稅額等各項經濟指標來看,每年都會有不小幅度的增長,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越來越重要。同時,消費者的消費行為也日趨理性成熟,追求的不再是簡單的價格高低,而是產品質量和服務水平的高低,權利意識也不斷的覺醒,從而就促進了啤酒行業競爭方式的轉變。 可是,啤酒行業的競爭并非一貫的理性,一些啤酒企業片面追求降低成本,卻傷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對啤酒95%含有甲醛的說法,其實只存在是否在生產過程中“添加”還是“產生”的區別,即便一些啤酒企業也稱這個存在比例“不算失實”,可見他們是知道啤酒中存在甲醛的,甲醛又是會致癌的,啤酒企業不會是不知道的,卻對含有甲醛的啤酒未作任何說明,明顯違反了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關于消費者享有知情權的規定。 既然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就要從實際工作做起,給消費者一個正面的說法,而不是左閃右躲地稱,國家在飲用多少對人無害方面缺少法律規定,自己就可以肆意踐踏消費者的合法權益。而拿煙草行業來說,香煙里面也含有對身體有害的物質,但其外包裝上是有明確說明含量的,相比之下,啤酒行業在這個方面做的卻非常差勁。 我想,國家質檢部門可確定一個標準,啤酒中含有多少甲醛對人體無害,啤酒企業應在啤酒外包裝上予以說明,以示對消費者知情權的尊重,并逐漸提高自身的科技創新水平以便于降低成本,最終達到讓甲醛消失于啤酒,這樣也是贏取顧客信賴的方式,說明啤酒企業尊重消費者的健康,對企業核心競爭力的提高也大有裨益,消費者更要有一個理性的認識,其實外國啤酒也不獨善其身的,只不過誰在細節方面做的更好罷了。 (稿源:紅網) (作者:耿紅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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