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換鈔人尷尬了誰 | |||||||||
---|---|---|---|---|---|---|---|---|---|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7月12日 11:04 珠江晚報 | |||||||||
據報道,在深圳要到銀行兌換稍微多一點的零錢很難,不少便利店和報刊亭的老板又需要大量的零錢,這一矛盾催生了專門替商鋪兌換零錢、收取一定費用的“職業換鈔人”。他們每一次幫人換千元零錢收取6元費用。銀行有關人員指出,此舉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有關部門有權對換鈔人的非法收入進行沒收。(見7月11日《南方日報》) 深圳許多公汽都是無人售票,乘客得自備零錢。沒有零鈔的市民出門時,常買份報紙
從7月起,包括工商銀行在內的深圳多家銀行對于老百姓兌換零錢要收取“輔幣兌換費”。這種以錢換錢同樣存在兌換的比率是不等價的,只是披著“服務費”的外衣,按銀行工作人員的說法,“其行為就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那么,又有誰對銀行的這種“非法收入”進行沒收呢?從這一點來看,一些銀行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的嘴臉是多么的丑惡。 由于麻煩又無利可圖,銀行不愿給顧客換取零鈔,從而滋生出職業換鈔人這一全新的行業,這到底尷尬了誰? 鄔穎菊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