鋼鐵新政重談十大問題 | |||||||||
---|---|---|---|---|---|---|---|---|---|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7月12日 06:51 國際商報 | |||||||||
李新創 從“為什么要出臺《鋼鐵產業發展政策》(以下簡稱《政策》)”一文可以看到,《政策》的出臺,就是要解決鋼鐵工業目前存在的問題,并明確今后的發展方向。為此,《政策》明確了我國鋼鐵工業的產業目標、產業發展規劃、產業布局調整、產業技術政策、企業組織結構調整、投資管理、原材料、鋼材節約、行業協會、咨詢、設計、施工單位等的政策
《政策》明確提出:鋼鐵工業今后的發展重點是:技術升級和結構調整,改善產業布局,發展循環經濟,降低物耗能耗,重視環境保護,提高企業綜合競爭力,實現產業升級,把鋼鐵產業發展成在數量、質量和品種上,基本滿足社會發展需求,并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產業。 從相關資料看,《政策》重點談了以下十大問題; 第一,合理調控鋼鐵工業生產規模,根據資源、能源和環保狀況,鋼鐵生產應控制在以滿足國內需求為主,綜合競爭能力達到國際先進水平,使我國成為世界鋼鐵大國和鋼鐵強國。 〈政策〉指出,我國鋼鐵工業在滿足內需的同時,還應積極與國際市場接軌,進口需要的鐵礦石和稀缺的鎳、鉻等合金原料,依據國際市場價格和競爭力狀況,積極開展國際貿易。發達國家的經驗表明,經濟發展階段不同,鋼材消費強度也不同。經濟處于不發達階段的鋼材消費強度較低,工業化初期和中期,鋼材消費強度呈迅速上升趨勢,并維持在高水平上。工業化后期及成熟階段后,鋼材消費強度緩慢下降。 從發達國家所走的道路看,工業化是大量消耗自然資源、快速積累社會財富、迅速提高生活水平的過程,這是任何一個國家都不可逾越的階段。縱觀世界經濟的發展和全球財富的積累,都和鋼鐵累計消費量的增長保持同步。而鋼材達到飽和點也需要三個基本條件:基本實現工業化;人均GDP達3500~6000美元;產業結構發生根本性變化,第三產業達50%以上。 作為發展中大國,我國尚處于工業化中期,人均GDP僅1200多美元、第三產業僅占31.7%。因此,無論從鋼材積蓄總量,人均消費量,還是從現在和將來的發展需求看,我國鋼材消費將在相相當長一段時期內,保持較高消費水平,這就要求我們應維持相應的鋼鐵發展規模,但大量進口鋼材絕不是我們發展的取向。應根據國情,限制出口能耗高、污染大的焦炭、鐵合金、生鐵、廢鋼、鋼坯(錠)等初級加工產品,取消這些產品的出口退稅。 第二,優化鋼鐵品種結構。 我國是鋼鐵大國,但還不是鋼鐵強國,突出表現為研發能力不足,缺乏高附加值鋼材的生產技術經驗和專利,特別是鋼材還不能自給,目前還必須大量進口高附加值的鋼材,同時大量生產低附加值、質量差的產品。因此,加快產品結構調整,提高產品質量,是鋼鐵工業實現產業升級的基本著眼點。 優化鋼材產品結構,擴大國內緊俏產品的生產能力,發展高端板帶材和高效鋼材,淘汰落后工藝和產品,是鋼鐵工業產品結構調整的當務之急。應力爭到2010年,鋼鐵產品優良品率能大幅度提高,多數產品可滿足建筑、機械、化工、汽車、家電、船舶、交通、鐵路、軍工及新興產業的發展需要。 為滿足經濟發展對板材日益增加的需求,《政策》指出今后鋼鐵工業產品結構調整的重點是:依靠大型鋼鐵企業,積極發展環境友好的高檔板帶材產品。當前重點發展的鋼材品種是熱軋薄板、冷軋薄板、冷軋硅鋼片、不銹鋼板等。 第三,提高鋼鐵產業集中度,促進鋼鐵企業聯合重組,是增強鋼鐵產業國際競爭力、節約社會成本,優化資源配置的戰略舉措。 《政策》支持鋼鐵企業向集團化方向發展,通過強強聯合、兼并重組、互相持股等方式,進行戰略重組,減少企業數量,實現鋼鐵工業組織結構調整和產業優化升級。同時擴大具有比較優勢的骨干企業集團規模,提高產業集中度,爭取到2010年,鋼鐵冶煉企業數量較大幅度減少,國內排名前十位的鋼鐵企業集團的鋼產量,占全國產量的比例達到50%以上,2020年達到70%以上。 《政策》支持和鼓勵有條件的大型企業集團,進行跨地區聯合重組,到2010年形成兩個3000萬噸級、若干個千萬噸級以上、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特大型企業集團。大型鋼鐵企業均要進行股份制改造并支持其公開上市,鼓勵包括民營資本在內的各類社會資本通過參股、兼并等方式,重組現有鋼鐵企業,推進資本結構調整和機制創新。支持具備條件聯合重組的大型鋼鐵聯合企業,通過結構調整和產業升級,適當擴大生產規模,提高集約化生產度,并在主輔分離、人員分流、社會保障等方面給予政策支持。 第四,積極調整鋼鐵產業布局。 目前我國鋼鐵產業布局矛盾非常突出,已到了非治理不可的地步,而優化空間布局,是實現鋼鐵產業健康發展的重要任務。 但鋼鐵產業的布局調整,要綜合考慮市場分布、礦產資源、能源、水資源、交通運輸、環境容量和利用國外資源等條件,必須依托有條件的現有企業,結合兼并和搬遷,在具有比較優勢的地區進行改造和擴建,爭取到2010年布局不合理的局面得到基本改善,到2020年形成與市場供需、資源和能源供應、交通運輸配置、環境容量相適應的相對合理的產業布局。 鋼鐵產業布局調整,原則上不再單獨建設新鋼鐵聯合企業、獨立煉鐵廠和煉鋼廠,不提倡建設獨立軋鋼廠,必須依托有條件的現有企業,結合兼并、搬遷,在水資源、原料、運輸、市場消費等具有比較優勢的地區,進行改造和擴建。新增生產能力要和淘汰落后生產能力相結合,原則上不再大幅度擴大鋼鐵生產能力。 重要的環境保護區、嚴重缺水地區和大城市市區,不再擴建鋼鐵冶煉生產能力。區域內現有企業要結合組織結構、裝備結構、產品結構調整,實施壓產和搬遷,滿足環境保護和資源節約的要求。從礦石、能源、資源、水資源、運輸條件和國內外市場考慮,大型鋼鐵企業應主要分布在沿海地區。內陸地區的鋼鐵企業,應結合本地市場和礦石資源狀況,以礦定產,不謀求生產規模擴大,以可持續生產為目標。 東北的鞍山、本溪地區有較豐富鐵礦資源,臨近煤炭產地,有一定水資源條件,根據振興東北老工業基地發展戰略,該區域內現有鋼鐵企業,要按照聯合重組和建設精品基地的要求,淘汰落后生產能力,建設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大型企業集團。華北地區水資源短缺,低水平產能過剩,應根據環保和生態要求,重點搞好結構調整,兼并重組,嚴格控制生產廠點繼續增多和生產能力擴張。同時結合首鋼搬遷,力爭實現與河北省鋼鐵工業優化重組。 華東地區鋼材市場潛力大,但鋼鐵企業布局過于密集,區域內具比較優勢的大型骨干企業,可結合組織結構和產品結構調整,提高生產集中度和國際競爭力。 東南沿海地區應充分利用深水良港條件,結合產業重組和城市鋼廠搬遷,建設大型鋼鐵聯合企業。 西南地區水資源豐富,攀枝花、西昌地區鐵礦和煤炭資源儲量大,但交通不便,現有重點骨干企業要提高裝備水平,調整品種結構,發展高附加值產品,以礦石資源可持續供應能力確定產量,不追求數量增加。 西北地區鐵礦石和水資源短缺,現有骨干企業應以滿足本地區經濟發展為主,不應盲目擴大生產規模,同時積極利用周邊國家的礦產資源。 第五、發展循環經濟,是實現鋼鐵工業可持續發展的必由之路。 鋼鐵工業是能源、水資源、礦產資源綜合消耗的資源密集型產業,也是最具潛力、最有條件、最迫切需要發展循環經濟的產業。因此鋼鐵工業必須引入循環經濟理念,充分挖掘其在能源,水資源、物料利用方面的潛力,加強資源綜合利用,加快實施清潔生產,在減量化基礎上實現資源高效利用,最大限度減少廢物排放,提高環境保護和資源綜合利用水平。2005年全行業噸鋼綜合能耗,降到0.76噸標煤,噸鋼可比能耗0.70噸標煤,噸鋼耗新水12噸以下;2010年分別降到0.73噸標煤、0.685噸標煤、8噸以下;2020年分別降到0.7噸標煤、0.64噸標煤、6噸以下。即今后十年,鋼鐵工業在水資源消耗總量減少、能源消耗總量增加不多的前提下,實現總量適度發展。 2005年年底以前,所有鋼鐵企業排放的污染物,應符合國家和地方標準,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應符合地方環保部門核定的控制指標。 第六,提高準入門檻 我國鋼鐵生產能力已達3.5億噸以上,為確保產業升級,《政策》對鋼鐵工業裝備水平、技術經濟指標準入條件作出規定:如沿海深水港地區的鋼鐵項目,高爐有效容積要大于3000立方米;轉爐公稱容量大于200噸,鋼生產規模800萬噸及以上;如鋼鐵建設項目要嚴格土地管理,提高土地利用率。所有生產企業必須達到國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建設項目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要嚴格執行經批準的環評規定,對超過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指標和總量的,不準生產運行等。 第七,增強鋼鐵企業自主創新能力。 企業自主創新能力是增強鋼鐵產業國際競爭力的核心,但目前我國鋼鐵企業自主創新能力較弱,因此《政策》支持企業建立產品、技術開發和科研機構,提高研發能力,發展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工藝、技術裝備和產品;支持企業跟蹤、研發和采用連鑄薄帶、熔融還原等鋼鐵生產流程的前沿技術;支持和組織實施鋼鐵工業裝備本地化,提高重大技術裝備的研發、設計和制造水平;以國產新開發裝備為依托建設的鋼鐵重大項目,國家給予稅收、貼息、科研經費等方面的支持。 第八,加速淘汰落后技術裝備 目前我國鋼鐵生產能力中,有相當數量的落后技術裝備,致使產品質量差、能耗高、污染重。《政策》規定鋼鐵企業必須淘汰落后工藝、產品和技術,禁止采用國內外淘汰的落后二手鋼鐵生產設備。 第九,轉變特鋼發展模式 隨著我國制造業快速發展,對特鋼的需求逐漸增加,對特鋼的品種和質量將提出更高要求。而我國特鋼企業競爭力相對較弱,且面對激烈的市場競爭,因此特鋼企業要向集團化、專業化方向發展。《政策》鼓勵特鋼企業采用以廢鋼為原料的短流程工藝,不支持其采用電爐配消耗高、污染重的小高爐工藝流程;鼓勵其研發生產國內需求的軍工、軸承、齒輪、工模具、耐熱、耐冷、耐腐蝕等特種鋼材,提高產品質量和技術水平。 第十,強化境外礦產資源利用力度 在礦產資源所有權上,《政策》進一步強調礦產資源歸國家所有,鼓勵大型鋼鐵企業進行鐵礦等資源的勘探開發,礦山開采必須依法取得采礦許可證。儲量5000萬噸及以上鐵礦資源的開采建設項目,必須經國家發改委核準或審批,同時做好礦山規劃等工作。未經合法審批手續亂采濫挖的,國土資源部門將收回采礦權,停止非法開采行為。 根據我國富礦少、貧礦多的現狀,《政策》鼓勵企業發展低品位礦采選技術,充分利用國內貧礦資源。同時加大勘探力度,保護礦產資源,對濫采亂挖行為進行必要處罰和整頓。大力支持和鼓勵企業積極實施走出去戰略,努力建立全球礦產資源戰略保障體系。有條件的大型骨干企業集團應在境外采用獨資、合資、合作、購買礦產資源等方式,建立鐵礦、鉻礦、錳礦、鎳礦、廢鋼及煉焦煤等生產供應基地,特別是要加大對外投資強度,力爭通過投資,在國外占有50%以上我國年需進口的重要資源量。沿海地區鋼鐵企業所需的礦石、焦炭等重要原輔材料,應主要依靠海外市場解決。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