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官落馬無關低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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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7月08日 14:24 證券時報 | |||||||||
付瑞雪 這幾天,財政部金融司司長徐放鳴涉嫌經濟犯罪一案被許多媒體相繼報道。有傳言與前農發行副行長經濟犯罪有牽連的;有說這是截止目前財政部挖出的級別最高的貪官;更多是為這位權傾一時,所謂的“有能力、很能干、很有前途”的官員惋惜的。但是,在分析其走向經濟犯罪的原因時,一些人認為:與現行的制度有一定關系,比如工資過低就是重要
作為金融司的司長,可以想象,徐應該掌控著上億元的資金。但是有關人士曾透露,像徐放鳴這種級別的官員,由于身處“清水衙門”,月薪不過三四千元。言外之意,月薪太低,而掌控的資金數額太大,所以才動了貪污的念頭。筆者看到這樣的話語,感到很不理解。照這樣說,替國家掌管巨額財物的單位和人員薪酬就應該比別的行業高出許多?徐放鳴控掌著上億元資金,因為工資只有三四千元所以不得不貪污,而像國有商業銀行的大小行長們都是掌握著幾十億甚至上百億元的資金調度權,那豈不更應該貪污?像銀行基層營業員工天天與貨幣打交道,每天經過其手的貨幣何止成千上萬,而他們每月工資也很低,照這說他們也應該去貪污? 低薪“憋”出貪官的說法,根本站不住腳。對于那些動輒貪污挪用巨額資金的貪官而言,再多的薪酬都不能夠填滿他們的欲壑。雖然一些貪官表面工資很低,但從他們的吃穿住行來看,其工資收入與他們的生活享受根本不成比例,這種現象明眼人都能夠看的出來。在目前許多下崗職工還吃著每月三、四百元的低保,許多退休老職工生活水平很低,許多農民供不起子女上學的情況下,國家給予公務人員的待遇已經不算太低,特別是部分官員還有各種說不出名堂的收入,只要沒有“特殊”消費是能夠生活得很好的。 我們承認體制不完善和不健全是導致腐敗的原因之一,但是這個體制原因決不是所謂的低薪制度,而是管理體制、反腐體制和制度方面的問題。同時,也有經受不住金錢誘惑、抵御不住腐朽思想侵蝕等官員的自身原因。所謂的低薪“憋”出貪官的說法是幼稚可笑的,把貪官落馬說成是與低薪有關是站不住腳的。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