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次審計風暴后的憂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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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7月04日 10:41 人民網 | |||||||||
李金華從1999年到2005年向全國人大常委會作了四次審計報告,每一次審計報告都可用“問題嚴重、觸目驚心”來概括,因而人們對他的審計報告都用“審計風暴”來概括,“審計風暴”這四個字用得形象、精確和到位,中國共產黨人的確敢于公開自身存在的問題,政府部門的信息更加公開、透明了,社會的輿論 報道的確是更加自由、有力了,然而細細想想“審計風暴”這四個字之背后還潛藏著
第一個憂慮是:為什么“審計風暴”刮到那里,那里的問題就是一大堆呢?而且問題不僅僅在它的量,還反映在它的質上。譬如2005審計的“四大問題”實在是嚴重得很哪:預算執行問題突出:違規金額90億;違規收費問題突出:高校亂收費上漲1/3醫院多收上千萬;四大資產公司存在違規—:涉及金額700億;10戶中央企業:決策失誤損失逾百億……哪一個都是動輒幾十億、幾百億,問題都不小。的確,我們的社會在發展的同時社會存在的問題不是“一點點”,當務之急的確應該是在下大力氣治理問題才是。 第二個憂慮是:其實一個地方、一個部門、一個領域存在問題并不是很可怕的,可怕的是“問題麻痹癥”,需知在這些地方、部門、領域的“一應機構”都是非常俱全的,然而卻是患上了視而不見、充耳不聞的“問題麻痹癥”,非得要中央審計部門“審上門”來,問題才能“反映”得出來,為什么不能防微杜漸,從問題開始、發展之際就將它“扼殺”于襁褓之中呢?難道非要等問題發展到大了以后這些“一應機構”才去積極地配合審計署的審計嗎?審計署只有一個,若都得依靠審計署進行審計,那么還忙得過來嗎?所以,不應該忽視這個“問題麻痹癥”的存在,更不應該認為凡是提出“問題麻痹癥”的就是對成績的抹煞。 第三個憂慮是:“這次審計出來的問題與前幾次審計報告相比有些是重復的,可以說是屢審屢犯。”什么原因產生“屢審屢犯”的問題呢?我想,根本的一點是對審計審出的問題執法力度不夠,審計署的權力有限,因而有的部門就“牛皮轟轟”,就根本不把審計署的審計當作回事,國家體育總局動用中國奧委會資金而言,一年過去了,就是處理意見出不來,這個問題就那么復雜?若是對這種拖而不予處理的現象不予重視,那么一定會產生以下三種后果:一是一些部門的“問題麻痹癥”會因此而加劇、加深;二是對社會來說會產生“審計疲勞癥”;三是使人們對部分政府部門的效率產生懷疑。 第四個憂慮是:審計報告是李金華向人大常委會作的,人大常委會對每次李金華的審計報告,它的反應往往總是停留在以下二點:一是“震驚”,二是“追問”……,建議我們的人大常委會按相關法律在責任追究方面增加力度,在面對審計署的觸目驚心的審計報告,“反應”更鐵腕一點、更強硬一點。 最后還得強調一點,本文的“四次‘審計風暴’的四點憂慮”一點都不想對前三次所刮的“審計風暴”的成績進行貶低或抹殺,恰恰相反,中國的當今社會發展現狀的確還離不了審計署的審計,的確還離不了這個“審計風暴”,而是希望這個“審計風暴”刮得更猛烈一點,希望將“審計風暴”所內涵的“審計精神”滲透到各部門、各領域的日常工作中去,讓審計報告不再那樣“問題嚴重、觸目驚心”!(邵道生)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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