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解出口退稅困局 中央財政承擔全責或取消退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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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7月02日 17:20 和訊網-《財經》雜志 | |||||||||
保持市場的統一開放,惟有中央政府才能勝任。承擔出口退稅的全責應是中央財政的選擇,或者干脆取消這一鼓勵出口的政策,調整貿易政策 本刊記者 王長勇/文 到目前為止,出口退稅新機制已運行18個月。其間地方和基層出現的種種問題,使
退稅新機制規定,以2003年出口退稅額為基數,從2004年開始,出口退稅基數以內的部分由中央財政負擔,超基數的增量部分,由中央和地方按增值稅的分享比例75∶25共同負擔。 當時,改革出口退稅機制的直接動因,是中央財政大量拖欠企業退稅,政府信用受到嚴重挑戰,財政部官員用“火燒眉毛”形容當時中央財政的處境。 新機制意味著地方政府為之承擔的出口退稅數額相應增長,造成出口地政府財政缺口的快速擴大。今年十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出口退稅問題成為代表關注的重點。浙江代表蔣福弟提交的“關于調整、完善出口退稅政策的建議”,被財政部列為重點辦理的兩件建議之一。 5月16日,財政部黨組副書記、常務副部長樓繼偉專程到杭州,召開部分在浙全國人大代表、全國政協委員座談會,聽取他們對完善出口退稅機制的意見和建議。 座談會上,代表們對出口退稅存在的突出問題直言不諱,如征稅地和退稅地相分離,政策設計不合理;增加了地方財政支出壓力,影響地方競爭力,出現由中央拖欠演變為地方拖欠的局面;促使貿易方式發生變化,不利于產業結構的調整和產業水平的提高;影響區域經濟合作,容易出現地方保護主義,導致市場割據等。 樓繼偉表示,關于完善出口退稅機制的政策方案,財政部“已制定得差不多了”,將充分考慮地方的意見。6月9日,財政部部長金人慶在中宣部等六部委聯合舉辦的形勢報告會上也說,財政部擬定了完善出口退稅負擔機制的辦法,力爭盡快報批出臺。 盡管存在的問題顯而易見,但找到一個各方都滿意的方案卻是難上加難。 財政部預算司官員表示,財政部探討了幾種方案,但是難以讓各方都滿意,原因是全國東、中、西部地區利益不一樣,對完善機制的想法也不一樣,即使東部地區的想法也不一樣。東部口岸城市和出口大省是外向型經濟,退稅負擔重,中西部地區提供原材料而出口量小。在東部地區,有些以一般貿易為主,有些以加工貿易為主。 財政部將方案難以出臺歸于地方的利益難以統一。事實上,最根本的分歧,是中央與地方政府對于分級分擔立場完全對立。 財政部的想法,是中央與地方政府分級負擔的機制不做改變,只是對基數和分擔比例進行調整,調高一些口岸城市及出口大省的基數,適當降低地方負擔比例,如調低到12.5%-20%。此外,將用專項資金對部分地區進行補助,以減輕地方財政的壓力。 而地方政府認為,這只是將現有矛盾向后推移,“分擔10%也是負擔,征、退稅地不匹配問題不解決,同樣的問題早晚還會出現。” 蔣福弟建議,在近期,可提高中央負擔比例,降低地方負擔比例;對出口退稅基數予以動態性調整;合理確定出口退稅地方負擔的限度,或給予地方適當專項補助等,確保地方財政可持續運行。從長遠看,出口退稅要從目前的“兩人抬”改為“一人挑”,由中央財政來負擔。可進一步對出口退稅進行結構性調整,降低出口退稅率;用進出口環節增值稅和關稅進行沖抵。 簡言之,地方政府的想法,是希望從根本上解決現有機制的矛盾,而不是出臺一個只是將矛盾延緩的修補方案。他們認為,只有中央全額退,才能從根本上解決地區之間的壁壘問題。如果還堅持進行中央與地方分級負擔,則希望將進口環節增值稅給地方分一部分,以彌補地方退稅負擔的不足。 但是,如果這樣改,就又回到了2003年改革的起點。全額負擔,中央財政能承受嗎? 當初提出改革出口退稅機制,財政部的依據是,增值稅收入中央與地方75:25分享,卻由中央財政100%負擔退稅,會使得中央財政也難以為繼。 反思當時中央的退稅政策,增值稅收入75:25分享,出口退稅也75:25分擔才能平衡,這樣的理由看似無可厚非。但是,退稅只是對出口產品,而征收增值稅不僅僅是限于出口產品,中央政府從非出口產品中收到的增值稅并不退稅。 2003年,中國國內增值稅收入7341多億元,中央分享了其中75%約5506億元,進口貨物增值稅約2755億元全部歸中央,中央總計得到了8261億多元,而當年出口退稅總計2018多億元,減去中央對地方的稅收返還約2700億元,仍有3543億元的余額。 2004年新機制開始運行,半年之后,欠企業的退稅就全額還清。接近年底,中央財政在國庫仍有幾千億元存款,財力狀況連專家的預測都大跌眼鏡。 顯然,當年中央財政欠退稅,是增值稅收入與支出相對不匹配;而新機制導致的地方收支不匹配,卻是絕對差額導致赤字,地方政府當然難以承受。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宏觀部倪紅日研究員認為,造成出口退稅資金不足等問題的原因,雖然與財政收入的總量有關,更主要的在于中央、地方財政收入分成體制的不完善。完善出口退稅機制,必須與政府間財政預算管理體制的深化改革、轉移支付制度的完善結合起來考慮。 她認為,大的思路有兩種選擇:一是在現行“分稅制”體制基礎上,“一步到位”地深化改革,徹底構筑起基本規范的政府間財政關系。在這一改革中,將出口退稅納入政府間財政收支劃分中做統籌考慮;二是仍然使用目前政府間財政關系的漸進性改革思路,不斷地進行微調。 具體而言,完善出口退稅機制,稅收計劃的制定應剔除出口退稅因素,取消免抵調庫政策,夯實稅基,在預算時就為出口退稅準備好資金,不留缺口。此外,將進口環節增值稅也按照出口退稅分配基數的同一口徑,在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之間進行分配,基數內的,定為中央稅,超基數的部分納入中央、地方共享稅的范圍。 還有專家認為,另一種徹底的改革思路是調整貿易政策,取消出口退稅。財政部科研所副所長劉尚希說:“現在應該到了考慮調整我們的貿易政策的時候了。”他認為,中國加入WTO以后,應該對過去單純鼓勵貿易的政策進行調整。目前的加工貿易,實質就是掙取一點勞務費,卻將很高的污染成本都留在了中國,干凈的商品都出口到了國外,商品增值也讓國外拿走了。 “這等于是我們在給國外提供補貼。”劉尚希認為,在目前人民幣面臨升值壓力、出口企業頻繁遭遇國外反傾銷的情況下,應考慮將這種鼓勵出口的退稅政策進行調整。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