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屢審計屢違規究竟是咋回事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7月01日 14:56 南方日報

   作者: 迅之

  審計風暴不可遏制地再次爆發了。年前,我曾提出過2005年還會不會再刮審計風暴的疑問,如今得到了答案,或許明年還會得到同樣的答案。6月28日下午,備受矚目的2004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報告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報告中所揭示的問題之嚴重,較之過往依舊觸目驚心。

  相對于新揭露出的問題,更引起我思考的是以國家體育總局、水利部和科技部為代表的某些國家部委的屢審屢犯。譬如去年審計報告提及的體育總局動用中國奧委會專項資金蓋宿舍樓的問題尚未整改,今年又發現他們利用發行體育彩票謀部門私利。報告說,這些問題都是根據體育總局的決定作出的,可是時至今日,有誰為此承擔了責任?

  這讓我想起了前兩天在著名歷史學家吳思先生家里所討論到的“橫規矩”。所謂“橫規矩”,用鄉間俚語來講,就是“我就這樣了,你能拿我怎么著?”道理明擺著,問題放在天下的臺面上,朗朗乾坤,灼灼目光,我行我素。究竟誰才有制約的權力?究竟誰能把陽光下的部門腐敗繩之以法?

  審計長李金華認為這些行為的出現是部門利益的驅動。但是任何部門利益之后,隱藏的恐怕遠不是為本部門人員謀福利那么簡單。“橫規矩”之下,必有“潛規則”。以公家為名,行私己之利,此類現象恐怕連讀者都覺得不新鮮了。杜絕之,在審計之后,司法介入理應成為必然的程序。

  作為某一領域的最高領導機關,其言其行,直接影響到下級部門的行為。上有所好,下必效之,某些國家部委居然能置國家審計報告于不顧,一犯再犯,難免產生示范效應,影響到整個行業鏈的財政支出狀況。既然最上級能挪用資金為員工蓋住房,憑什么約束下級不能挪用資金干點別的事情呢?只是如此,受損的是國家和百姓的利益。

  部門利益決不能成為不思整改的理由,也不能成為繼續犯錯的借口。但是勸誡是沒有用的,在龐大的利益面前,沒有強有力的監督和制約,再正確的道理,再道德的文章,最后也會在制度的缺口下歸于無形。制度從來不是完美的,但明明知道不完美卻因某些“小我”利益置不完美于不顧,絕對不是一種負責任的表現。我們不能指望靠一年一度發表的審計報告來解決某些部門的違規行為,“運動戰”只能管一時,懲處幾個責任人也許能起到威懾作用,然而一旦利益的誘惑力超過懲罰的威懾力,屢審屢犯就會演變為一種常態。

  這個制度的建設基礎就應當是對某些權力的有效監督和制約,把“我就這樣了,你能把我怎么著”變成“你膽敢如此,法律無情”,甚至“讓你連‘這樣’的機會都沒有”。如是,某些“橫規矩”才不會藐視審計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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