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爾與美泰工會談判 否則無法收購的啟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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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6月28日 14:30 中國青年報 | ||||||||
魏文彪 據6月24日《第一財經日報》報道,海爾聯合Bain Capital和Black stone集團收購美國家電巨頭美泰又有新的進展,海爾除出價12.8億美元收購美泰股票外,還承諾承擔美泰9.7億美元債務。另外,目前美泰的任何買家都要和其工會達成一致意見,如果和工會的談判失敗,任何并購交易都很難成功。
我不掌握并購過程中,企業工會的地位和作用在美國相關法律中的具體規定,但從“如果和工會的談判失敗,任何并購交易都很難成功”推斷,美國法律對企業工會地位與作用的肯定與支持。而這對我們應該有所啟示。 企業工會存在的首要意義在于,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勞動者在與雇傭企業的對峙中,往往處于弱勢地位,因而只有組織成一個強大的組織,才能獲得與企業平等談判的地位,才可能維護其成員的合法利益。 企業工會組織所掌握的法寶實際上是一種“集體議價權”。與企業主相比,工人的弱勢地位,使得他們爭取自身合法權益的努力往往以失敗告終。單個勞動者,很難與勢力強大的企業主博弈。但是像美泰這樣近兩萬人的企業,其工人如果通過工會形式抱成一團,就有了與企業談判的強大資本。不合理地將一個成員除名,就有可能站在了全體工會會員的對立面上,企業不能不慎重考慮。這樣,企業就必須充分尊重工人的權利,甚至必要時作出讓步,以滿足工會組織提高其會員福利待遇的要求。 資本的運行,是社會財富增進及其他方面進步的基礎,但是資本所有者在贏利過程中,不可避免地會帶有自利傾向,這就難免會以犧牲其雇傭者的利益為代價。這樣的情況下,就需要政府的干預,其中就包括通過立法形式“強逼”企業建立工會,在法律上明確工會的地位與作用,以最大限度維護勞動者的利益。這樣一種國家干預在法律范圍內所行使,僅僅立足于阻止資本擁有者對工人權益的不合理侵犯,因而能夠在維護工人利益與尊重企業經營自主間達到平衡。 當前,資本在我國已獲得很大運行空間,這對社會經濟的發展有強大促進作用。但是,也須看到,在當前的資本運行過程中,也出現了工人權益難以得到有效保障的現象,這在農民工權益的保障上尤顯突出。對此,政府部門應該有所作為,加強工會組織建設,并保證它們作用的發揮,以切實保護勞動者的權益。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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