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歧視是社會和諧的一股逆流 | ||||||||
---|---|---|---|---|---|---|---|---|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6月17日 10:15 人民網-華南新聞 | ||||||||
余豐慧 關于反就業歧視入法,連續3年,全國人大、政協會議上都有代表和委員提出建議。雖然尚未被納入立法范疇,但就業歧視已成為社會關注的熱點,甚至成為構建和諧社會的一大制約因素,不容忽視。
所謂就業歧視,就是指在就業時附加不應該有的限制條件,不平等地對待一些求業者。 目前,我國就業市場中,就業歧視現象相當嚴重,90%以上的招聘廣告均含有歧視性條款。如錄用35歲以下人員等的年齡歧視,對女性數量限制的性別歧視,對是否結婚的婚姻歧視,對身高、容貌限制的形象歧視,動輒本科以上、研究生學歷等的學歷歧視,要求必須有某地戶口和必須是某地人的戶籍和地域歧視,對于像乙肝病毒攜帶者等不屬于疾病的健康歧視等等。不但一般的就業市場和各類公司的招聘廣告上含有這些歧視內容,就連一些國有企業甚至地方政府公務員招聘中同樣含有就業歧視條款。2003年3月,浙江大學應屆畢業生周一超參加嘉興市秀洲區公務員考試,因在體檢時被查出乙肝“小三陽”未被錄取,惱怒中殺死區人事勞動局一名工作人員,刺傷一人,最終,被判處死刑,想必大家還記憶猶新。再者,不但在招聘時存在名目張膽的就業歧視,就是就業后,在中國獨創的所謂“下崗分流”中,同樣隱含有就業歧視條款。“4050”現象就是嚴重的隱含型就業歧視。類似乙肝病毒攜帶者、身高、容貌、年齡等就業歧視以及下崗分流中隱含型就業歧視,引發的案件和糾紛在不斷增加,引起的群眾不滿情緒在進一步加劇。就業歧視已經成為構建和諧社會的一個不可忽視的隱患。 造成就業歧視現象的原因,主要是我國就業市場不完善,就業壓力大、競爭激烈,一個買方的市場形成了雇主挑三揀四的慣性。再就是觀念問題。一些招聘單位認為,是自己單位招用人,自己想要什么人就招什么人,規定什么條件是自己的事情,思想里就沒考慮到就業歧視這一概念。我國就業歧視積淀已久。 積淀已久的就業歧視不但違背了市場經濟發展的基本規律,更是社會和諧發展的一股逆流。在發達國家以及我國的香港、澳門等地,就業歧視都是違法行為,都會受到嚴厲打擊。因此,對于就業歧視,采取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辦法,不是根本之策,只有通過立法形式,才是長久之計。必須盡快制定反就業歧視法,對就業市場進行規范化管理,這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需要,全國人大應盡快將制定反就業歧視法擺上立法日程。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