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定受限紡織品合理基數應考慮中國出口增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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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6月15日 15:52 21世紀經濟報道 | ||||||||
特約評論員 梅新育 經過長達10個小時的談判,中國、歐盟貿易代表團于6月11日凌晨簽署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與歐盟委員會關于中國部分輸歐紡織品備忘錄》(下文簡稱《備忘錄》)。中國取得了比較令人滿意的結果。
根據這項《備忘錄》,歐盟承諾對源自中國的棉布、T恤衫等10類紡織品終止調查,雙方在最后一刻避免了兩敗俱傷的貿易戰。 由于《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工作組報告書》第242條款規定,其他世貿組織成員方在2008年之前對中國紡織品實施特別保障,可以將進口中國紡織品年度增長率限制在7.5%以內。 只有雙方確定超過7.5%的中國紡織品對歐出口年度增長率,中國關于這10類受調查紡織品的談判才算得上成功。這項《備忘錄》規定,在2005年6月11日至2007年底期間內,對上述10類紡織品合理確定基數,并按照每年8%至12.5%的增長率確定中方對歐出口數量,其中套頭衫、男褲、女襯衫3類2005年增長8%,2006、2007年均增長10%;T恤衫、連衣裙、胸衣、亞麻紗4類每年遞增10%,棉布、床單、桌布每年遞增12.5%,增長率高于遭受特保情況下的增長率,因此可以認定,歐盟對中國紡織品停止特保調查,中國不僅贏得了面子,而且贏得了里子。(見附表) 進一步分析,對10類受限制紡織品“合理基數”的確定方法,實質上對中國意味著更多的利益。該《備忘錄》規定,中歐雙方對此次遭受特保調查的10類紡織品合理確定基數。如果最終確定的“合理基數”低于2004年中國同類商品對歐出口額,那么就很不合理,對中國企業和工人極其不公正,因為2004年紡織品貿易配額尚未完全取消,當年中國對歐、美紡織品出口額低于正常環境中的出口額。 最終確定的出口基數只有高于2004年中國同類商品對歐出口額,充分考慮到后配額時代中國紡織品出口增長的潛力,才談得上“合理”二字。具體說來,就是要把今年一季度中國紡織品出口的實際情況納入考慮。這個“合理基數”究竟幾何,截至本文定稿時(6月13日),國內有關報道和新聞發布對此語焉不詳,只是說明《備忘錄》規定的年度增長率和基數適用時間為2005年6月1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在正常情況下,這意味著確定“合理基數”時應該考慮到今年中國出口增長的情況。 根據歐盟貿易委員網站公布的信息,在10類受調查紡織品中,對歐盟業已正式啟動“緊急特保”程序的T恤衫、亞麻紗兩類商品,以2004年3月1日至2005年2月末中國對歐盟出口量為基數;對另外8類受調查但尚未正式啟動“緊急特保”程序的紡織品,以2004年4月1日至2005年3月末中國對歐盟出口量為基數。換言之,計算“合理基數”時把中國對歐紡織品出口高速增長的今年一季度納入考慮了。按歐盟方面統計,今年一季度,歐盟從中國進口的10類受調查紡織品與去年同期相比均增長50%以上,其中有4類增長率超過100%,增長率超過400%和500%的各有1類,有鑒于此,這種基數計算方法確實給中國企業帶來了不少實惠。對于歐盟方面而言,T恤衫、亞麻紗兩類紡織品以2004年3月1日至2005年2月末中國對歐盟出口量為基數,而不是如同另外8類紡織品那樣以2004年4月1日至2005年3月末中國對歐盟出口量為基數,也可以看作是從中國方面得到了一個善意的妥協。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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