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從萬元罰單看執法人員怎樣對待權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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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6月08日 20:13 新華網 | ||||||||
新華網北京6月8日電 (記者 張旭) 最近,許多北京人都在議論一張“萬元罰單”的事。安徽來京務工人員杜寶良在北京真武廟路同一地點違反禁行標志105次,均被“電子眼”拍攝并記錄在案,須交罰款10500元,交通違章記分210分。廣大市民對此議論紛紛,對同一人在同一地點反復違章,交通管理部門卻沒有出來及時提醒、教育,只是一味罰款,感到不滿。
的確,交通管理問題是一個綜合性的社會問題,與人民群眾的生產生活、個人利益密切相關。這件事反映出北京現行交通執法制度的缺陷,其產生的社會影響,也不僅僅局限于杜寶良和他的家人,如何迅速、有效地改進工作、提高管理水平,已關乎構建和諧社會的要義。 在此問題上,有人也許會提出這樣的疑問,杜寶良百次違章,是他個人素質低、不遵守交規造成的,與執法部門何干? 事實上,隨著我國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大量農村流動人口進入城市,城市人口結構日趨復雜,人們所受教育程度、個人素質千差萬別。使用電子觸摸屏、上網、聲訊電話和手機短信查詢違章記錄,這些電子化服務手段,對于一般城市居民而言,不論是操作使用還是經濟承受能力,都已是“小兒科”的事情,而對于“杜寶良們”,卻可能是一道很高的“門檻”。政府管理部門、尤其是具有執法權力的部門,絕不能“就高不就低”,以部分管理對象素質低為由而甩掉應擔負的社會責任。個人素質的高低,既有個人自身努力的因素,更有社會的原因。政府管理部門在行使公共權力的同時,應擔當社會教化的職責。 “杜寶良事件”,反映出日益嚴重的城市交通管理問題。有專家指出,道路交通管理是由路、車、人組成的系統工程,必須研究城市化理論、城市規劃與管理、城市人口結構、城市交通結構、地域結構、經濟結構、社會結構、城市社會心理等等,在城市交通管理、直至城市管理中,人的問題是最重要的。 應該承認,我們目前的社會發展階段,廣大人民群眾的綜合素質還沒有達到一個較高的、較為統一的水準,政府行政管理具有的難度超過了一些政府官員的想象。也就是說,在實施管理的過程中,會不斷出現新矛盾、新問題。正是這樣,我們的各級政府部門也才真正認識到,行政不再是一種特權,而是一種管理,一種服務,政府官員和執法人員應該學習“怎樣對待權力”,以及如何進一步提高管理和服務水平,真正落實“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的執政理念,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扎實工作,不懈努力。(完)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