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房屋新政尚有三大懸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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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6月02日 20:58 金羊網-羊城晚報 | ||||||||
懸念一:“唯一家庭生活用房” 新政策中“購房5年后轉讓且是唯一住房可免征個人所得稅”,據介紹,免征條件中比原來的規定多加了一條“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但地方稅局有關負責人昨天表示,目前廣州市對各家庭成員購房情況并沒有跟進,暫時無法考核。因此,免征條件中“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一條未能執行。
懸念二:同級別土地平均交易價格 普通住房標準里有一條“成交價格低于同級別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價格的1.2倍以下(含1.2倍)”這個平均價格在廣州目前如何計算?市國土房管局市場處處長黃文波表示:“該條件提出的‘同級別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價格’指的是一個城市的基準房價,但廣州尚未制定該基準房價,預計下半年能出來。” 懸念三:免征營業稅時間界定 由于“普通住房”有購房2年后出讓免征營業稅的優惠,界定免征稅期的期限變得非常重要。市地方稅局有關負責人表示,根據國稅總局等三部委前天聯合出臺的《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地產稅收管理的通知》,規定以取得房屋產權證或契稅完稅證明上注明的時間為標準,所以廣州目前將執行該規定。 但由于廣州較多市民反映,一手住宅從購買期樓開始,到取得房產證的時間至少要兩三年,再計算免征稅期限太長了。對此,該負責人表示會考慮向稅務總局提出建議,針對廣州的實際情況進行調節,希望能提前計算免征稅期限,如以簽訂購房合同時間或者合同登記備案時間為準,但必須得到國家稅務總局的同意。 本報記者 趙燕華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