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費是一種補償而不是價格 高等教育呼喚公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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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5月15日 09:19 中國經營報 | ||||||||
吉林省政府研究中心日前對該省農安縣某鎮高中進行的一項抽樣調查顯示,竟有28.7%的學生“害怕升入大學”,原因是“家庭負擔不起上大學的費用”。在吉林,平均每個大學生一年的費用為11800元,而2004年該省農民人均純收入為3000元,也就是說,供養一個大學生需要4個農民一年不吃不喝。 其實這不止在吉林,在廣大的西部貧困地區更是如此。今年的兩會就有政協委員算了
按照薩繆爾遜的公共產品理論,高等教育雖然有一定的競爭性和排他性,但同時,它又有著非常巨大的正外部效應,如可以推動經濟增長,改善收入分配的不公平,促進社會物質與精神文明的提高。因此,高等教育又并不具有完全的私人產品屬性。從這里來看,高等教育兼有私人產品和公共產品的成分,應該屬于“準公共產品”的范疇。另一方面,高等教育又是一種極為稀缺的資源,良好的師資和學科在一些條件是有限的,總是掌握在少數院校手中。因此,高等教育具有壟斷性的特點,高等學校也可以憑借其壟斷地位獲取壟斷利益,包括壟斷資源、壟斷市場,當然也可能壟斷學費。 1994年,我國開始啟動收費政策改革試點,到1997年全面鋪開。雖然繳費上大學為公眾所普遍接受,但是,作為準公共產品的高等教育服務,其學費不是高等教育服務的價格,而是受教育者與政府的成本分擔。由此,學費應是高等教育成本的一部分,它不應等于成本,更不應高于成本。“學費僅僅是一種成本補償”,而“不是一種價格”。現在看來,由于高等教育成本的模糊性,目前高等教育學費實際上已成為高等教育價格,存在著巨大的利潤空間。也恰恰是這種利潤空間,成了許多高校擴招的“源動力”。這與高等教育的公共產品屬性是背道而馳的。 經濟上的劣勢使來自農村的學生根本沒有能力去平等地競爭一些熱門專業,而一些重點大學,也越來越被一些干部子弟和富裕階層所占據。我國高中、中專、大專、本科、研究生城鄉人口比例,分別為3.5:1,16.5:1,281.55:1,323:1,可見,低投入和高學費引起的不公平競爭,已經導致社會各階層之間難以流動。 不管是從三農問題還是教育公平的角度出發,作為配套政策,國家也應該籌建成立“成本委員會”之類的官方機構或民間學術組織。以定期對高校的教育成本進行評估、監控,并督促各高校向其匯報年度費用開支及成本情況,籍以使高等教育的成本明晰化,防止夸大高等教育成本,避免政府、社會和個人等方面投入到高校的經費被無關費用的“無底洞”所吞噬。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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