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推出經濟適用房新規 具有標桿意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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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5月12日 04:00 中華工商時報 | ||||||||
萬新軍/文 最近,浙江省政府以政府令的方式頒布了《浙江省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對經濟適用房的建設、銷售給出了一套明確的標準。該辦法規定,經濟適用住房建筑面積標準一般為80平方米或60平方米兩種套型,高層、小高層建筑可以適當放寬面積標準,但每種套型增加的建筑面積不得超過10平方米。
辦法明確,經濟適用住房價格應當與城鎮中低收入家庭的經濟承受能力相適應,按照保本微利,實行政府定價。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應當采取座談會、征詢會、聽證會等形式聽取公眾意見,并在住房銷售之前核定價格,向社會公布。銷售經濟適用住房應當實行明碼標價,不得在標價之外收取任何未經公布的費用。 此外,該辦法還對經濟適用房的申購條件等做了相應的規定,規定購買對象是具有當地城鎮居民戶口;無房或現住房面積低于市、縣政府規定標準的住房困難家庭;家庭收入符合市、縣政府劃定的收入線標準。 就目前來看,浙江省的這一舉措,無疑為全國范圍內經濟適用房的建設起到了一個標桿作用。 建設經濟適用房的目的是解決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難,這一點無論是政府方面,還是開發商方面,抑或是購房者自己,大家都心知肚明。為此,國家還在土地、稅費等方面給予了相當大的支持。但是,我們也必須看到,在解決了一些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同時,一些地方經濟適用房的建設也開始背離這一項目的初衷,不僅戶型動輒就達到120平方米、甚至200平方米以上,而且購房者本身的身份也混亂不清。以北京為例,以目前中低收入家庭的收入水平,不用說200平方米,就是120平方米的經濟適用房最少售價也得達到30萬元以上,這樣的房價能有幾個中低收入家庭支付得起?但現實是,你買不起有人買得起,而且還搶著買。所以我們能看到有人為了購買經濟適用房而在售樓處搭起帳篷安營扎寨幾個月的極端行為,也能看到有人愿意出10萬元的價格來買一張經濟適用房的號,所以我們也就沒必要對一些經濟適用房小區內好車成排的現象大驚小怪。 與此相對應,我們說浙江出臺的經濟適用房管理辦法具有標桿意義并不過分。第一,它給出了經濟適用房的建設標準,超出這一標準的就不在此列;第二,它對購房者的身份甄別給出了相對明確的標準。 而這兩點,正是目前困擾經濟適用房建設的兩大突出問題。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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