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制日貨凸顯消費者關注公司的社會責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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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4月26日 13:56 《中國企業家》 | ||||||||
“抵制日貨”凸顯的是消費者對公司社會責任、公司道德的關注 近日,國內“抵制日貨”的規模漸大,引起多方關注。日本官方和部分媒體稱這是中國煽動反日情緒的結果。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指出,希望經貿問題不要被政治化;同時,中國一些民眾通過各種方式表達不滿情緒,并不針對日本人民,而是針對日方的錯誤態度。而被曝光曾支持纂改歷史教科書歪曲歷史的日本公司則紛紛與“教科書事件”劃清界限,推脫干
我們應該如何看待抵制日貨的行為或者運動?從中可以得到什么樣的啟示? 首先對抵制日貨必須有一個清晰的界定和認識。國家關系在政府和民間兩個層面上展開。抵制日貨完全是中國民間的自發行為。日本政府不能行使政府的應有職能,確保本國教科書客觀公正,尤其在侵略和屠殺平民等問題上不能表現出正確態度,作為受害國之一,中國政府可以在國家關系層面進行抗議。而民眾和社會組織對日本教科書編撰會及其贊助公司的反應純屬民間層面的活動。政府行為具有國際法意義,而民間行為在這里則只具現實影響力,或者產生國內法意義上的問題。 中國民眾在反對和抵制誰?這一點必須厘清。是不分青紅皂白、逢日必反,還是有特定的選擇對象?是針對日本人民,還是針對作為相關行為主體的日本政府、教科書編撰會或部分日本企業?是拒絕光顧、購買和售賣日貨,還是積極出擊、破壞日貨? 拋開歷史糾葛和民族情緒的視角,更加理性地來看,眼下的抵制日貨有什么法理基礎,彰顯了什么問題? 在國際社會,民間的抵制貨物活動并非罕見。比如,歐洲足球杯賽拒絕使用童工生產的足球;英國顧客拒絕光顧售賣侵犯勞工權益廠商產品的超市;許多非政府組織監督跨國公司的人權紀錄,并號召民眾和社會支持,包括抵制這些公司的產品。這些事例,與我們今天的抵制日貨一樣,凸顯了消費者對公司社會責任、公司道德的關注。 為了體現對社會責任的重視,很多西方大公司都開始制定《行為守則》,以國際人權法和國際勞工標準等為依據,做出承擔社會責任的承諾。為了應對經濟全球化過程中產生的商業與人權問題,聯合國秘書長安南1999年發起“全球協定”(global compact)的運動,推動企業負責任的公民意識。2004年5月1日起,歐美國家將開始強制推廣SA8000標準認證體系。SA8000是一個新的國際貿易標準,可以稱為“社會責任”標準,或者是企業道德和人權責任的標準。與ISO9000質量管理體系標準和ISO14000環境管理體系標準一樣,可以用于第三方認證。政府對于公司行為的約束是有限度的,而公眾的監督和消費者的力量是不可低估的。 日本修訂《新歷史教科書》推卸自己的戰爭責任,隱瞞加害事實,將侵略戰爭描寫為自存自衛的戰爭,通過歪曲歷史的方法縱容、美化了嚴重違背國際法的侵略和戰爭行為,并且構成對鄰國人民的不尊重。部分日本公司竟然贊助這樣的教科書,違背人類普世價值和公義,與其社會責任背道而馳。 我國媒體對這些公司進行揭露和批評是正義之舉,商業企業和消費者自發地對這些公司的產品進行抵制,以行動表示態度,同樣是正義之舉,都值得尊重。抵制日貨,給部分企業帶來的可能是利潤的損失,給消費者帶來的可能是不便和需求滿足的欠缺,但它反對的是部分日本公司的錯誤行為,支持的是和平和正義的事業。 我們并沒有說一定要將抵制日貨作為一種運動在全社會長期開展,筆者也并不認為抵制日貨會讓日本國家或者公司傷筋動骨、大傷元氣。但是,中國社會上的每一個人、每一個企業都有權利秉承自己的良知,做出自己的選擇和行動,表示正確的態度。 前段背景下,當憤怒的西班牙人一把火燒掉溫州鞋后,我們看到國內媒體、商界開始對中國商人應如何“走出去”進行反思。對于那些支持歷史教科書歪曲日本侵華史的日本公司來說,不應該認真地反思嗎? (柳華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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