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化學術腐敗助長不正之風 版面費竟成明規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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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4月15日 11:24 文匯報 | |||||||||
文/李松 楊鐘紅 “尊敬的張××,您的論文通過評審,將在我刊2005年第五期上發表,原文4500字,您應交版面費500元,見款排版……”前不久,北京某大學的張老師為記者提供了這樣一份“版面費”的交款通知單。
“收到信,我很驚喜,想不到自己的論文能在這樣一家有影響的期刊上發表”,張老師對記者說,“但是,當仔細看過用稿通知之后,頓時就像吃了蒼蠅般難受。如果是花錢發論文,那簡直就是對學術的一種褻瀆!” 記者了解到,目前,學術期刊有一條“潛規則”:收取“版面費”。專家認為,這種做法無疑助長了學術腐敗,助長了權學錢“三角貿易”的不良風氣;對此,政府應加大對期刊的投入和整頓,并對現行的科研評價體制與教育制度進行反省。 公開的秘密 在國內,學術期刊一般依托于科研院所和大專院校。記者了解到,各個科研院所以及院校基本都有論文“版面費”的收取規定,很多期刊都各自公開“版面費”的收費標準。一般發本刊所屬單位科研人士的“內稿”基本上不收費,而“外稿”則收費較高,按照學術期刊的檔次分類,一篇四五千字的論文,多則上千元,少則二三百元。“版面費”最后歸入單位的小金庫,變成了“集體”經費和獎金。 期刊收取“版面費”,在以前是“只可做不可說的事情”。可悲的是,現在這種事已經被視為公開的秘密,并被越來越多的人接受。 “我在審稿時幾乎每天都能收到幾份附信,附信者有在校的碩士生和博士生,也有科研單位的學者以及高校的教師。”一位期刊編輯說:“這些附信內容大多相似,除謙遜之辭,就是懇求用其稿件,并直言不諱地提出,若能刊用稿件,可支付一定數目的‘版面費’,其中不乏財大氣粗者。” 何以盛行? 有人愿意爭先恐后地交費發文,自然有一些貪圖私利或照顧所謂關系的學術雜志社,在正刊不足的情況下,擴充所謂的“專輯”“增刊”等容納之,真是“只要為了錢便可以不擇手段”。北京石油化工學院旅游系教授李明偉表示,很多人愿意出錢發表文章,為的就是職稱評定或獲得學位。“有了職稱與學位,將來這些錢是收得回來的。于是,這種做法也成為了一種投資。” 我國的很多學術刊物,發行量大多徘徊在1000份左右。在經費方面,政府提供的經費只能是保證刊物正常的出版發行;有的刊物由于經費不足甚至在出版發行上都頗為困難。 北京某大學一位學報編輯對記者說:“我們的雜志都是供院校、機關內部訂閱的讀物;因此,要生存就得走‘收費’這條路。另外,還有一大堆的關系稿需要處理。怎么辦呢?干脆明碼標價,一碗水端平。” 影響學術誠信 很多專家一針見血地指出:“版面費”不但破壞了學術界的誠信原則,也使期刊喪失了社會大眾的信任。長此以往,學術期刊的形象、信譽和質量都將受到嚴重損害。 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博士生導師、教授李成言表示:“‘版面費’的危害是巨大的。首先,嚴重影響了學術公正、純潔的良好形象。期刊一旦收取了‘版面費’,就很容易在稿件質量的選取上打折扣,使交錢就能發文章成為可能。其次,交‘版面費’容易使期刊在導向上走入誤區。期刊本來承擔社會導向的義務,‘版面費’很容易使一些質量低下、觀點錯誤的文章‘登上’期刊。第三,使政府管理雜志的公信力受損。因為大多數期刊都是由相關政府部門主辦的,交‘版面費’發表文章,會嚴重影響政府形象。” 需要綜合治理 按照出版管理部門的規定,包括學術期刊在內的出版物都是不能收“版面費”的。國家新聞出版總署2000年12月15日發布的關于禁止收費約稿編印圖書和期刊的通知中明確規定,“任何出版單位不得以任何名義和手段向供稿個人和單位收取任何費用,一經發現,將嚴肅處理。”但是,這個規定形同虛設。 “對‘版面費’的治理將是一個多層面、全方位的綜合治理過程。”李成言建議:“首先,政府對期刊要給予一定的干預,出臺相關法規,加強規范,嚴格規范雜志的出版。其次,有關部門應該高度重視文化建設,增加相關投入。第三,學術期刊應該進行大膽探索,力爭通過市場發行、廣告等增加收入。第四,發動社會對期刊多方面監督,在政府的引導下,形成良好的社會文化氛圍,使民眾對收取‘版面費’這種不良現象給予自覺抵制。”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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