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外開恩不存在 神舟功臣案法不阿貴方為公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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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4月15日 09:30 華夏時報 | |||||||||
研發制造“神舟五號”的中國運載火箭技術研究院原院長厲建中,因涉嫌收受巨額賄賂,被北京市檢察院反貪局以涉嫌受賄及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立案偵查。市檢一分院目前正在審查此案,近日將起訴到北京市一中院。 翻開厲建中的履歷,用“輝煌”兩個字形容并不為過。厲建中被稱為“神五功臣”,說明他本人對中國航天科技的發展做出過巨大貢獻。現在他涉嫌犯罪,我們并沒有因為他是
這種處理,又一次使我們真實地感覺到了法律的威嚴。過去,盡管有“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的說法,但在司法實踐中,對官員和功臣仍會格外“優惠”,例如可以以官職抵罪或犯罪之后得到減輕處罰等。總之,法律在權力或地位面前抬不起頭的歷史,我們有幾千年。 進入新世紀,“法外開恩”不應再存在。法律是國家公器,其性質決定了法律不能為任何人提供“優惠”。如果法律給一部分人提供了這種“優惠”,那么這個國家的法律就不能稱之為“公器”,而是一部分人的“私器”。法律將變為“牧民”的工具,而不是公平正義的保障。 實事求是地說,在立法上我們做到了“法不阿貴”,但是在司法上,我們還沒有完全做到。厲建中,論權力也不算小,是正廳級干部,掌管的是國家“火箭”研制方面的大事務。論背景,他是九屆全國政協委員,被國家人事部、國家教委授予有突出貢獻的回國留學人員稱號。論功勞,他是神五發射成功的功臣。如果法律有“優惠”的話,厲建中是夠格享受的。 現在厲建中被法辦,將由功臣淪為階下囚,這再一次生動地體現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真實性,說明了我國的法治建設越來越完善。 法不阿貴,方為公器。法辦厲建中可能會使我國的航天科技形象受些影響,但是損失終究是可以彌補的。相反,法如阿貴,我們損失的將是法律的權威。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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